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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扫黑除恶一年半 最全“账单”在这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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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扫黑除恶一年半,最全账单在这里!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

北京扫黑除恶一年半,成效如何?

记者整理发现,过去一个月里,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陆续发布的扫黑除恶成果主要包括:

公安共打掉涉黑涉恶组织百余个,刑拘约1200人,破案900多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亿多元;

检察院已起诉300余人,向40余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收到回函30余份;

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近百起,一审判决60余件270余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

纪检监察部门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99件,包括2名局级、25名处级干部在内的8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34人被移送司法。

这并不是全部。

去年11月召开的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提出,要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具体来说,要在四方面下工夫,即: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在加强案件办理、依法有效打击上下工夫;加强深挖彻查,在打“关系网”“保护伞”上下工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下工夫;加强标本兼治,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上下工夫。

除了前述“扫黑”“拔伞”方面,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北京市集中排查了全市923名有前科村“两委”干部问题线索,重点清查虚假入党问题干部、入党时隐瞒严重错误以及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后未作出处理的干部,给予247人党纪政务处分。

在标本兼治方面,北京市还开展了以“黑物流”“黑中介”“黑开采”“黑旅游”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8个领域为重点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公安机关累计破案1940起,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北京市金融、住建、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均完善落实了金融、建筑、运输、旅游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制度和措施。

去年以来,北京市对278个村实行了市区两级挂账,有效减少了各类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7%。

下面记者带大家来具体看看北京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各自的具体成果和典型案例:

公安

启动扫黑除恶5号行动,打掉10余个涉贷、涉黄团伙

截至6月中旬,北京市公安部门已连续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1号、2号、3号、4号、5号专项行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6100余条,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18个,破案900余起,刑事拘留1100余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6亿余元。

其间,北京警方成功铲除了以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海涛为首,把持基层政权、为害一方的犯罪团伙,打掉了延庆区以张艳超为首,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的恶势力团伙。

北京市公安局严厉打击“黑物流”“黑旅游”“黑中介”等八类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秩序类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乱点、乱象,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公安部作为典型经验全国推广。

北京警方还聚焦不同乱象、领域和地区,先后打掉违法犯罪团伙4600余个,刑事拘留3200余人,破案1900余起。其中,打掉“黑中介”团伙8个,刑事拘留82人;打掉“黑物流”团伙5个,刑事拘留30人;铲除各类“黑作坊”“黑窝点”4500余个,刑事拘留2100余人,破案1600余起。相关措施有效地清理整治了社会治安乱点、乱象,带动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了17%。

在今年6月1日启动的扫黑除恶5号行动中,警方共打掉违法犯罪团伙80余个,做拘留以上处理630余人,核破案件120余起。其中,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团伙50余个,刑事拘留300余人,核破案件80余起。

围绕影响民生领域的涉贷新型犯罪,北京市公安局加强与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接协调、联动打击,及时打掉涉贷团伙10余个,刑事拘留80余人。平谷分局连续打掉非法讨债团伙2个,刑事拘留6人。怀柔分局打掉1个以诱惑赌博还款的方式垒高债务的“套路贷”团伙,刑事拘留3人。

警方还打掉涉黄敲诈团伙4个,刑事拘留20余人。西城分局成功打掉以陈某为首的“仙人跳”涉黄敲诈勒索团伙,11名团伙成员全部归案,均已依法刑事拘留。朝阳分局从社交软件入手,通过深挖案情,成功打掉分别以郝某、刘某为首的2个招嫖卖淫、对嫖客实施敲诈团伙,刑事拘留6人。

检察院

在涉黑第一案中发现镇政府招投标违法

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海涛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查处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办理此案中发现,琉璃河镇政府在某幼儿园新建工程招投标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于是,检察机关在该案提起公诉前,向该镇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镇政府组织或申请有关部门对该幼儿园的建设质量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公共建设的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对此,琉璃河镇政府高度重视,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学习研究检察建议书内容,严格相关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职能的一个缩影。从2018年1月份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结合办理的扫黑除恶案件,共向41家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收到回函31份,有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华士中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发现S2线黄土店车站外搭建违章建筑情况严重,犯罪团伙成员控制周边摊贩和“黑车”市场,实施多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犯罪,检察官注意收集车站周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深挖案件成因背后的管理问题,向昌平区霍营街道办事处制发了检察建议。

对此,霍营街道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持续开展拆违控违、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治理、黑车整治等社会治理工作。

法院

涉黑第一案,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均没收财产

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陈海涛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案发时,陈海涛系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4年至2017年间,陈海涛先后纠集无业人员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其妻许洪心、其子陈朗等10余人,多次实施聚众赌博,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串通投标、虚开发票、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2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违规承揽农村惠农工程,占地违章建筑出租牟利,聚敛巨额财富,逐渐形成以陈海涛为组织者、领导者,许洪心、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陈朗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等。

今年5月28日,北京二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崔积慧、陈朗、许洪心等1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北京市高院相关负责人分析,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同时伴有“保护伞”,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突出特点。本案陈海涛案发时系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犯罪时间跨度长、触犯罪名多、涉案财产数额巨大,对当地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造成了严重破坏。法院在对被告人陈海涛依法从重判处刑罚的同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对组织、领导者陈海涛和积极参加者许洪心、陈朗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的依法严惩,对于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纪检监察

查处村社“两委”换届拉票贿选,取消18人资格

6月11日,丰台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长辛店镇辛庄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石凤刚违规混入党组织,结党营私,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集体土地承包。石凤刚因此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组织的其他7名党员均被开除党籍或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石凤刚案是北京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最新成果之一。

北京市纪委监委日前披露:截至今年5月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市共立案170件,查结9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其中局级2人,处级25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

在查办陈海涛涉黑专案中,纪检监察机关已对4名党员干部、公安干警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15名失职失责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北京市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集中排查全市923名有前科村“两委”干部问题线索,重点清查虚假入党问题干部、入党时隐瞒严重错误以及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后未作出处理的干部,给予247人党纪政务处分。

同时,北京还加强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基层选举秩序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47件,其中取消候选人资格18人,给予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4人,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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