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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内召回汽车超1251万辆 约谈车企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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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国内召回汽车超1251万辆 约谈车企10余次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4日电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4日发布了2018年全国汽车安全与召回状况通告,通告称,2018年全年共实施汽车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车辆1251.28万辆,召回次数和召回数量分别比2017年减少12%和37.6%。

通告表示,2018年全国汽车产品缺陷信息采集系统共收到2.48万条消费者提交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按缺陷部位所属车辆总成分类,涉及发动机总成的缺陷报告10664例,占60.94%;其次是传动系、电气设备、转向系、制动系、悬架系、轮胎和车轮、附加设、气囊和安全带。

通告显示,召回实施总体情况方面,2018年全年共实施汽车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车辆1251.28万辆,召回次数和召回数量分别比2017年减少12%和37.6%(2017年峰值是因高田气囊召回造成的)。

截至2018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768次,涉及缺陷车辆6925万辆,汽车产品生产者因召回而投入直接费用总计约529亿元,累计挽回消费者损失520亿元。近五年年均召回次数220次,近每两天发生一次召回,实施召回已经成为汽车生产企业的常态化活动。

从召回性质看,2018年,受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影响召回次数为59次,占召回总次数的27%;涉及缺陷车辆679.87万辆,占召回总数量的54%,缺陷调查仍是发现车辆产品缺陷的主要方式。截至2018年底,受调查影响召回累计达369次,涉及缺陷车辆3992.67万辆,约占召回总量的58%。2004—2018年受调查影响召回次数与数量如图4所示。

从涉及总成看,因气囊/安全带相关缺陷召回50次,涉及车辆199.25万辆;因发动机相关缺陷召回44次,涉及车辆314.70万辆;因电子电器相关缺陷召回42次,涉及车辆130.30万辆;因车身部分相关缺陷召回29次,涉及车辆60.55万辆;因制动/车轮相关缺陷召回20次,涉及车辆191.37万辆;因转向/悬架相关缺陷召回17次,涉及车辆346.77万辆;因动力传动总成相关缺陷召回14次,涉及车辆7.74万辆;因其他原因(附加设备)召回5次,涉及车辆5923辆。

从缺陷类型看,2018年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9次,涉及缺陷车辆2124辆;非标准符合性(不合理危险)问题召回212次,涉及缺陷车辆1251.06万辆,占召回总量的99.98%。

从缺陷原因看,因设计问题召回117次,涉及车辆956.60万辆;因制造问题召回100次,涉及车辆287.60万辆;因标识问题召回2次,涉及车辆3461辆;因其他原因召回3次,涉及车辆6.94万辆。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综合采取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等多种措施,不断加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力度。针对汽车转向/悬架、发动机、气囊/安全带、动力电池等安全问题线索,积极组织开展行政约谈10余次和缺陷调查31次,引导汽车生产企业主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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