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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人手不足 北京需更多志愿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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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控烟人手不足 北京需更多志愿者加入

王源餐厅吸烟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今年6月1日是《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实施4周年的日子。在控烟条例实施前,餐厅二手烟暴露率在70%左右,控烟条例实施一年后,这个数字下降到35%。

昨日,朝阳区卫监所卫生监督员刘宇(化名)向新京报讲述了面对公共场所禁烟之“难”。

刘宇说,实际上,公共场合是按照类型分给各个委办局管理,例如写字楼属于房管局,网吧、歌厅属于文化委,餐饮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些都是高发场所。而卫监所主要负责处理控烟投诉和舆情。

难就难在“量大”,刘宇说,朝阳区卫监所一年接到的投诉不少于5000条,但所内的卫生监督员不到一百人,且都属于兼职,“我们没办法在接到投诉后马上出去查,特别是晚上,值班人员的精力只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刘宇说,一般情况下,餐厅这类公共场所中,大多数人很配合检查,接受处罚,但部分消费者喝完酒之后就很难配合工作。

“明星受到的关注多,容易找到,普通市民抽烟后走了,很难寻找”。刘宇说,公共场所若有人抽烟,旁人或店员投诉,他们赶往现场后,相关人员往往已经离开。

“在网吧还好找,都登记了身份证,但很多地方是没办法找到责任人的,比如公交车站、餐厅等地,除非我们事发时正好在现场。”刘宇说,他们出去检查时,若无法找到相关人员,就检查事发公共场所是否有禁烟标识,是否有控烟管理制度,然后针对各类违规情况进行查处,“餐厅也难办,如果他们管得太严格,容易和客人起冲突”。

刘宇提到,除了餐厅,其次接到投诉最多的就是写字楼,尤其是CBD。物业管理人员不可能蹲守在每一处角落,只能巡视。他们也没有处罚权,而抽烟的人基本在楼梯间和卫生间,听到动静可能就走了。还有一些来写字楼里办事的人抽烟,流动性很强,难以查处。

建议1

提高控烟意识 鼓励市民加入志愿者行列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王源事件是个好的例子,显示出所有市民都开始具备控烟意识,用好所有平台来实现公众场所无烟。

根据北京控烟协会的统计,控烟条例实施的前三年,市民对公众场所违反条例的举报数量分别是1万、1.2万和1.7万。张建枢表示,目前在控烟工作中,北京亟须更多控烟志愿者参与今后的工作。“卫生执法人员仅有1000多人,他们还有其他卫生监督工作,对于数百万烟民,经过培训的控烟志愿者是生力军,他们可以参与到控烟队伍中,进行宣传、劝阻等工作”。

据介绍,目前北京注册控烟志愿者1.3万余人,控烟协会呼吁和欢迎所有市民踊跃报名,加入志愿者行列。

今年6月1日是控烟条例实施4周年的日子。据悉,4年来,北京公众场合吸烟的情况明显好转。在控烟条例实施前,餐厅二手烟暴露率在70%左右,控烟条例实施一年后,这个数字下降到35%。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表示,王源吸烟事件中,桐餐厅的负责人应该对吸烟管理不利负相应的责任。此外,北京控烟规定大大增强了民众参与意识,虽然没有数字统计,但公众举报的线索数字应该是大于卫生执法部门发现的线索,全民控烟意识推进了控烟进程。

从全国范围看,出台控烟条例的城市共有20个,覆盖全国10%的人口。

建议2

各地统一法规 公共场所责任人承担更多义务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北京控烟条例课题组负责人应松年表示,当年在起草控烟条例时,对于如何能有效在公众场合控烟,确实思考了很多方面因素。

应松年说,如果同样是消费者或者用餐者,个人直接劝阻的效果可能不好,“有些人会不好意思,所以我们规定机构负责,比如要求餐厅的管理者承担控烟的义务,把压力转给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者负责人”。

“控烟不仅是他们的义务,也是权利。”应松年说,所以王源事件对全社会都有正向教育意义,同时对公共场合的负责人也是一种警示和教育。

中国控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恩泽表示,目前,北京控烟主要是采取公众举报和执法人员检查两种方式,卫生监督部门对于违反控烟条例的吸烟行为作出处罚,处罚金额从50元到200元不等,违反控烟条例的行为,卫生监督部门现场就可以做出50元的处罚决定。

对于处罚力度,李恩泽表示,处罚金额是法律规定的,除了罚款,演员主管部门或演员所代言的机构也应该对社会表态,毕竟明星吸烟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较大,应该在罚款之外加大行业约束力度。

在控烟面临的问题方面,李恩泽认为,目前全国尚未出台统一的控烟法律法规,出台控烟法规的地方执法尺度不一。立法亟须统一,执法尺度才能达到一致,控烟力度才可能切实得到推进。

■ 链接

深圳控烟:公共场所吸烟拟直接开罚

今年4月,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深圳现行控烟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将处以罚款50至500元。可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也有烟民以“未经劝阻”为理由逃避处罚。为此,该草案删除了“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内容,规定执法部门直接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此外还扩大了禁烟范围,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场所。同时规定,地铁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禁止吸烟。

2010年,上海推出省级地方性控烟条例,宣布在学校、医院、公共交通工具等至少十三类场所禁烟,并规定娱乐、餐饮、旅馆等场所可划定吸烟区,其余区域禁止吸烟。2017年3月1日,经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正式实施。2017年3月开始施行的修正案,在2010版的基础上,将禁烟区域扩充至全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还在至少6类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其中,修正案还将火车站、机场等区域的公共吸烟室予以取缔。

《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于2013年6月27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禁止在供公众进行社会活动或者提供购物、餐饮、住宿、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休闲娱乐健身等服务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并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任何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予以劝阻。此外,鼓励相关经营者或者管理者采用烟雾报警、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

■ 案例

列车吸二手烟 学生诉铁路局

2017年6月,因在普通旅客列车上遭遇二手烟,大学生李华(化名)将哈尔滨铁路局(2017年11月更名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下文仍用原称)告上法庭。2018年6月25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哈尔滨铁路局在列车设立吸烟区等行为,违反承运人义务,需承担相关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哈尔滨铁路局在判决生效30天内取消K1301次列车的吸烟区标识及烟具,考虑到拆除的具体经济成本和可能对车厢本身设施造成损害,允许采取变通措施。

“无烟城市”

自《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以后,上海、杭州、广州、天津、克拉玛依、银川、哈尔滨、鞍山、绍兴、兰州、深圳、长春、唐山、南宁、西宁、青岛、北京、福州等城市制定或修改了地方控烟规则,有学者将这些城市称作“无烟城市”。

我国“无烟”大事记

2003年11月

我国政府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9日,公约生效

2007年4月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立

2011年3月

“十二五”规划纲要写明“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2012年12月

《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发布。

2014年11月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公布,全国无烟立法正式提上日程

2015年6月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生效施行,该条例是中国“史上最严无烟立法”

2016年10月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印发,要求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

2017年12月

“国家提高公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

2018年3月

控烟履约领导小组组长由工信部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京报记者 王巍 张彤 周世玲

责任编辑:王树淼 SN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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