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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相新闻:毁林百亩的曹园 一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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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曹园,一拆了之?

来源:东方网·纵相

撰稿 | 记者 卞英豪 

昨日,牡丹江“曹园”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据新华社消息称,调查组初步认定,曹园存在违法采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牡丹江市责成涉事企业即日起开始自行拆除违建。

今日,曹园大门已开始进行拆除。

调查组进驻一周后,举国关注的毁林违建终有定论。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区分情况、分类处置的解决方案,值得点赞。迟到的正义,总胜过迟迟不到的惩罚。公开透明的调查,及时的公众通报,此事已然有了阶段性的结果。

然而,新闻热点或许逐渐降温,冷思考必不可少。事件关注度正在下降,后续的监管不能因此缺位。对于曹园,仍然有许多值得思考和商榷的内容。

例如,曹园的拆与不拆。

于法,曹园涉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依法当拆,毋庸置疑。于情,曹园建设确有独到之处,拆之可惜。于理,企业自行拆除的过程中,免不了会对国有林地造成二次损害,19公顷的林地绝非一夜间就能还原的。

一刀切式的企业整改令,确实有法可依,同时也节省执法成本。但如若多加考虑林地的保护,百姓的福祉,似乎还能有更好的执法方式。

例如,将问题一分为二:

违法占地容易还原的部分,依法当立刻还原,不容有失。部分还原有困难的林地,可依法进行罚没。违法建筑,适度改造或保留,日后开放给公众。

同时,也可以用作反腐基地警示后人。这不仅可以盘活经济,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林地。

当然,比起拆了曹园,更该拆除的,其实是曹园背后的那些保护伞。

从此次调查结果来看,调查组明确表示,部分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存在失职失察行为,将依法追责,一查到底。

曹园违法占地不容姑息。但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建,竟然被姑息了长达10多年。监管的失察,管理的失职,已毋庸多言。

同时曹园三次受罚而不拆,屡遭警告却屹立不倒,这背后究竟有何原因?在没有批文的前提下,曹园的主人们缘何持续违法?是完全不懂法律还是完全无视了法律?这些问题仍然亟待回答。

无论此前的监管是失察还是误察,此刻必须严查;无论此前的执法者是失职还是渎职,此刻如有违法必当撤职。这是法律应有之义,也是百姓公道之理。

媒体监督仍在继续,百姓关切远未停止,也期待事件的调查能有更进一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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