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中院党组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工作
玉林市中院
原标题:玉林市中院党组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工作
1月14日,玉林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和市中院、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玉林市委书记黄海昆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拥建代表市中院党组汇报了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2019年履职打算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2018年,市中院党组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自治区高院的悉心指导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党组自身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聚焦执法办案,深化改革创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8681件,审结33099件,同比分别上升6.09%、8.43%;执结案件8681件,同比上升21.15%,执行到位金额为22.27亿元。自治区高级法院黄海龙院长两次亲临玉林调研指导并对玉林法院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会议充分肯定了去年以来玉林市法院的工作,指出玉林市中级法院党组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回应,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作用,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凝聚和激发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精准发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高度来思考和认识问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推动中央、自治区、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玉林市中院党组要积极参与法治玉林、平安玉林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加快玉林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1月15日,玉林市中院迅速召开党组会,传达贯彻市委常委会的要求。刘拥建院长要求,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抓好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团结一心,形成正气,使班子更具凝聚力。要抓好依法履职,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建设、队伍能力提升等主要工作再上新台阶。要聚焦市委中心工作,聚焦全市发展大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立足自身定位,紧扣自身职责,突出自身特色,运用司法手段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