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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察对象达77万人 前3季度查处职务犯罪228人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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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监察对象达到77.1万人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日前介绍,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77.1万人经动态识别确认为监察对象。

在惩治腐败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5516件(次),同比增长31.5%;处置问题线索11616件,同比增长49.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09人,同比增长15.2%;查处职务犯罪228人,同比增长307.1%;移送司法机关120人,同比增长233.3%。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对212名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的干部给予政务处分,一扫过去国家监督的“盲区”和“死角”,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向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

监察对象比改革前增加56万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2016年11月7日,中办关于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地开展试点工作方案发布前,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等有关领导向北京市委正式通报了关于在北京市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11月25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亲自来北京调研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据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市监委精准识别监察对象,明确六类监察对象具体标准,建立动态识别确认机制,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摸排认定,监察对象达到77.1万人,比改革前增加了56万人。

“我们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资源、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实现内涵式发展。通过统筹安排、整体谋划,做到机构不增加、人员不扩编、级别不提升,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向主责主业集中。”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中,市纪委机关原有23个内设机构,在市级检察院划转10个机构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撤并重组为29个内设机构,机构总数比改革前减少4个。设立了专门的信息技术保障室,进一步提高科技反腐能力。

前三季度查处职务犯罪228人

改革以来,市纪委市监委共制定实施各类制度92件,基本形成综合决策科学、履行职责有力、纪法衔接顺畅、自我监督有效的法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发展。

市纪委市监委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会议、专项检查等监督方式,强化对各部门、各地区的日常监督。强化专项监督,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个专项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的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建立与五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巩固与公安机关互动协作机制,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

在惩治腐败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5516件(次),同比增长31.5%;处置问题线索11616件,同比增长49.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09人,同比增长15.2%;查处职务犯罪228人,同比增长307.1%;移送司法机关120人,同比增长233.3%。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对212名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的干部给予政务处分,一扫过去国家监督的“盲区”和“死角”,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向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

改革后,分类处置更加精准。市纪委市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抓早抓小上下工夫,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加强对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和整体把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109人次。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6人,处分359人。

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监委还坚持外逃和内逃、受贿和行贿一起追,追逃、追赃、防逃三并重,探索与国外司法机构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开拓追逃追赃新渠道。国际追逃追赃取得显著成果,延续了追逃追赃工作在试点期间的良好局面并形成持续震慑。

■ 看点

“四风”专项巡视助力集中整治

在巡视监督方面,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自去年7月以来,16区共组建了80个巡察组,专兼职人员达690人。在对区属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巡察的基础上,各区还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12月10日,市委巡视办公布了市委农工委、城建集团公司、市地勘局、市水务局、市三中院、昌平区等6家单位的巡视整改意见,相关单位通报了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四风有关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成效。

市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市委开展“四风”问题专项巡视的同时,还部署各区开展“四风”问题专项巡察,共对48个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巡察。

这轮“四风”巡视巡察结束后,形成《北京市巡视巡察发现“四风”问题主要表现及对策建议》报相关部门,为“四风”问题的集中整治提供重要参考。

截至目前,十二届北京市委已经开展五轮巡视。其中,第一、二轮巡视将纳入全覆盖的市属国有企业列为巡视对象,重点检查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情况,助推国企改革等重大事项。第四轮巡视对宣传系统24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动部分宣传系统单位改革。第五轮巡视结合区的特点,强调要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能力水平,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开展工作,从政治的角度查找偏差、深挖问题。

在巡视整改方面,市委明确,市委常委会对巡视中发现的职责范围内突出问题的督促整改责任;要求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主动认领巡视发现问题,督促党委(党组)抓好整改。目前已形成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主动约请巡视组组长通报巡视详细情况,带队深入重点单位推动重点问题整改的工作机制。

据市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6月北京市委关于开展区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印发,随后市委专门召开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区委巡察工作全面铺开。

市委巡视办注重加强对区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区修改巡察规划,严格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定期召开区委巡察办主任会沟通部署工作,推动巡察工作健康规范持续发展。部分实行垂直管理和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市级单位党委(党组)探索开展系统巡察。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