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5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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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5月1日施行
记者 邹宇 实习生 傅黎黎
27日,实况新闻-重庆时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办法》的颁布实施,完善了我市地方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使地方标准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规范地方标准制定过程
市质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杜渐介绍,即将施行的《办法》共五章三十四条,主要规定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程序,规范了标准执行、解释、复审等实施行为,强化了标准制定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法》在地方标准制定范围上,着重突出了标准基本供给和补充完善功能,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同时,细化了地方标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此外,按照简化高效的要求,《办法》专章严格了标准实施,并规范了地方标准制定过程,包括编制计划、组织起草、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等七个程序,并逐一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简化了制定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实况新闻-重庆时报记者注意到,《办法》还强化了标准服务。一是实行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和共享,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地方标准查询服务;二是推动我市自主创新成果、技术积累、成熟经验适时转化为地方标准;三是鼓励行政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积极引用地方标准,在开展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工作中积极应用地方标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质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杜渐谈到,地方标准作为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由政府主导制定、供给,是为满足地方自然地理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而应运而生,也是技术创新成果运用的重要资源。
“《办法》将为重庆市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杜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办法》的公布实施,一方面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是地方标准管理改革于法有据、全面规范、强化实施及其监督的重点举措。
推动我市大数据智能化地方标准制定
目前,市质监局正在推动贯彻落实大数据智能化发展要求,加快制定电子政务体系、基础数据资源、数据共享交换、传感网络等地方标准。比如,围绕城市综合管理需求,会同市城管委等部门开展各类道路立杆多杆合一标准、各类信号控制箱多箱合一设置标准、市容市貌管理标准研究;会同市环保局推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制定。此外,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重庆市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地方标准,可以通过全市“12365”投诉热线平台,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众信息网“局长信箱”等方式对违反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行为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