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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交管部门: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尽快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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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安市交通管理部门: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尽快退市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 李媛) 近日,西安市发布了《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群众和媒体关注的“为何禁止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今天(10月31日),西安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出意见解读称,根据交通部等十部委的相关要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并结合西安实际出台的意见,并要求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尽快退出西安市场。

西安依据交通部文件并参考其他城市经验出台指导意见

文件解读中说,经西安市政府审慎研究,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的相关要求,西安市交委办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经验和做法,结合西安实际,制定了《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企业的运营规范及使用者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违规骑行、押金风险等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西安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西安城管已制定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

《指导意见》规定由市城管局负责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各区(县)、开发区落实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城管部门负责自行车停放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日常执法管理。

目前,市城管局已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并实施。

西安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完成回收并尽快退出市场

9月21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因为当前市场上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超标、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隐患突出、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电池污染问题严重,国家十部委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建议各地审慎对待,从严掌握。

结合西安实际,西安市《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本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西安现有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必须履行其主体责任,完成已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尽快退出西安市场。

西安城管部门多次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要求其停止投放

解读中称,西安市城市管理部门自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西安投放之初便多次告知并约谈企业要求其停止投放、清理车辆,企业未有效落实约谈要求。9月份,市交委办、市城管局再次约谈企业,要求企业尽快完成已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10月份,按照“西安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定要求,西安市多部门明确要求企业自行清理西安市已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尽快退出市场。

西安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建议广大市民,不再使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未办理牌照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西安城市管理部门及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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