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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市政府:坚决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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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表示坚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

9月18日,北京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于长辉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主持。

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贺信中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工作要求,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致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贺信中关于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的论断十分重要。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贺信中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精神,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积极贡献。

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工在讲话中要求:全市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各级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要正确看待公益诉讼制度,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从监督和纠正中看到支持和帮助,将其作为督促自身依法履职的重要抓手。要通过加强沟通配合,积极有效整改等方式加强公益保护,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行政机关要切实配合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要自觉运用公益诉讼对促进依法行政的倒逼机制,与检察机关加强配合、协同步调,形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这个手段,倒逼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移送线索、调查取证、组织开展鉴定等,从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支持。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中诉前程序的督促整改作用,继续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收到检察建议的,要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已经履行职责的,及时向检察机关说明情况;对于确属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要抓紧完善公益诉讼中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市政府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努力达到中央关于“无缝衔接”的要求。要切实解决“两法衔接”牵头单位不统一、统筹协调难、执法标准不统一、证据衔接难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协调机制,确立常设办事机构,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要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确保线索及时发现和移送检察机关。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沟通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相关信息,实现执法信息与司法监督信息的资源共享。

要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契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自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对权力要始终保持敬畏和审慎的态度,坚决清除滥权、懒政、怠政的思想空间。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行政组织、行政程序等法律制度的学习,加强对行政违法案件的剖析和研究,系统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法定职责。要加强监督问责,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外部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常态化监督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明确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在对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部署时强调:

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立法精神,进一步增强实施公益诉讼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落实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全局中的重要意义,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要在立法指引下将公益诉讼推向深入,深入探析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论根基,继续推进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形成独立运行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局面。

要紧紧围绕公益保护这个核心,全力以赴办好公益诉讼案件。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身份地位,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保护公益时,与行政机关要各安其位、各负其责,有主有次、协同治理。要以诉讼标准把握诉前程序,以诉前目标贯彻诉讼过程。要依据法定范围突出办案重点,要结合各区域实际突出办案重点,打造特色品牌,创建示范样本。要结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科学部署、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公益诉讼方面的检察资源,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力度,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要创新案件线索摸排机制,建立健全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要充分发挥诉前程序功能,利用行政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努力整改补救、全面清查整顿;以诉讼标准严把诉前程序质量关,提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诉前建议。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案件,要及时与被监督机关进行沟通,对行政机关回函的,要加强回访与跟踪问效。要依法审慎提起公益诉讼,严格审查拟提起诉讼的案件,认真分析研判提起诉讼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市院要承担向市级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和决定撤回起诉三项审批责任,规范审批程序和标准,依法审慎提起诉讼,严格控制适用撤诉。

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各级院党组要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在人员配备、制度机制构建、外部沟通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检察长和分管领导要带头研究,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公益诉讼案件可作为各级院检察长和其他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类型。要着力协调外部关系,紧紧依靠党委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要通过党委、人大、政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要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要加强同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沟通配合,畅通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要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加强学习培训,市院要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培训工作,各非试点院在提起公益诉讼前还要对本院民事行政检察人员进行统一的全员培训;要在民事检察部和行政检察部分设分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门的办案组织,积极建立公益诉讼专门人才长效机制。

受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张延昆书记的委托,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于长辉在讲话中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全市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从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高度,扎实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发挥公益诉讼的重要制度价值。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第一责任主体,要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整顿促提升”等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好公益诉讼工作在提高首都城市发展与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充分发挥诉前程序功能,把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两个阶段、两种方式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尽量通过诉前程序,积极推动相关主体保护公益、解决公益受侵害的问题。要坚持规范办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确保公益诉讼在法治轨道上依法依规运行,坚持依法依规监督,严格办案程序,严把审批环节,严格审查标准,确保案件质量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协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行政机关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推动形成同心协力保护公益的良好格局。党委政法委要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法院要积极创新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裁判机制,扎实做好案件的立案、开庭、裁判等工作;加强对公益诉讼相关实务问题研究,加强法官队伍相关业务培训。各级行政机关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提高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建立健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整改情况等相关信息,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制定出台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相关文件。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情况。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罗洪就加强公益诉讼审判工作进行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市纪委监察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管负责同志,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各检察分院检察长、各区院检察长、各派出院检察长,铁检基层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全体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在市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察委、区法院、区政府法制办、区各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各区检察院全体全体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出席。

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等中央和北京日报等市属18家主流媒体参加会议。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