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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下月起再简化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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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林海英)8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提出了新的办法,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材料将进一步简化。

《通知》由四个部分组成,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和缴存程序,同时对内部管理和违规违法处理等情况做了规定。《通知》取消了以往办理过程中需提交的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和补缴证明,取消了以前需要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单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蒋然表示,有19种情况提取材料进行了大幅度简化,其中有13种材料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填写相对应的表格即可办结,还有6种情况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者一种材料。与此同时,《通知》首次通过“授权+承诺”的形式,由申请人签订诚信承诺条款,告知申请人承担虚假承诺将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的责任。新办法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按照《通知》,缴存人如果没有买房,而是租房子住的,提取公积金的流程也进行了简化,方便使用。

《通知》规定,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实际支出超过1500元的,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按实际支出办理提取。与此同时,为方便办理,《通知》还规定,购房人与其配偶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顺序不分先后。据统计,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中,发放异地贷款就达14.74万笔、5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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