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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一盘棋 经费保障待加强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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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约有50万户居民已实施了二次供水,总用水量占全市居民生活用水的36%。叶志文 摄

“我平均每三天买一桶矿泉水用于日常饮用,每一桶水要9元,这个状态已经持续半年了。”住在中山市东区某住宅小区6楼的李先生说,自从重新租房子后,因为对二次供水水质不满意,李先生日常饮水全部购买矿泉水。

如今不少住高层楼房的市民都会有同样的困扰。去年底《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出台,要求二次供水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将移交供水企业维护管理,保障居民饮水安全“最后一公里”。不过移交过程中,也存在改造难度大、耗时较长、资金缺口大等问题。

各城市二次供水品质良莠不齐

家住中山某酒店型公寓10楼的王小姐前段时间很苦恼,原因是她所住的楼层二次供水管道出了问题,导致高层住户隔三差五停水。“半个月内停了几次,4层以上的住户都没水”,王小姐说,后来这栋楼的住户每户交了30元,进行二次供水管道的更新,供水才恢复正常。

据中山市住建局统计,全市实施二次供水的住宅小区约有581个,总用户数约50万户,2015年的总用水量为8284.30万立方米,占全市居民生活用水的36%。由此可见,二次供水在中山占比大、范围广,二次供水的问题也会困扰不少市民的正常生活。

而在与中山毗邻的东莞市,由于二次供水管理保障体系相对滞后,加上二次供水涉及范围比较广,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二次供水设施陈旧,二次供水水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再看佛山市,据公开报道,目前佛山市政供水压力不低于0.14兆帕,即满足4层及以下楼层的直接供水,4楼以上的高层楼层,包括住宅楼房、小区及商业、行政、公共建筑等生活饮用水需要借助二次供水设施来供水。

比如,禅城和南海二次供水设施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工作由属地供水企业负责,费用计入自来水水价中,形成较完善的管理模式,二次供水水质稳定良好;而其他区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则由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自行负责,存在清洗、消毒方式不规范、效果良莠不齐等问题,导致二次供水水质不稳定。

有专家表示,目前由于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存在权责不明,供水部门与水务部门承担了许多额外的压力。此外,不少居民小区建设的二次供水系统属于自建,未必按照科学规划和合理应用,“而用水出现问题之后,往往会把责任推给供水公司或者水务部门。”

二次供水是城市供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千家万户的饮水安全。如何保障群众饮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也是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民生大事。

为此,饮水安全成了2016年中山市人大的“一号议案”,也是中山十件民生实事之首。市政府在相关会议上曾表示,到2020年中山要争取完成饮水安全工程的各项重点任务,今年更将全力推进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全覆盖。

二次供水逐渐移交至供水企业

由于国家缺少二次供水管理方面的法规,二次供水管理存在诸多困难。比如,各区二次供水的运营、管理方式各不相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过程中涉及部门众多,部门对二次供水管理应承担的职责不明晰。厂家参照的标准不尽相同,没有配套相应的建设维护管理技术指引,监管工作缺乏技术指引。

除了担心权责归属不清、供水设施老化,很多用户还担心二次供水的质量,同时对二次供水收费的混乱也不满。“各个小区各个价”。在中山,有的小区二次供水为3.22元/立方米,有的小区则是2.9元/立方米。

“现在的人很重视水安全,特别是二次供水,可能存在二次污染问题。”有居民表示,“有时候自来水水龙头流出的水有异味、有颜色,安装净水器才能放心些。”

早在2011年,中山市物价局就出台了《中山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统一接管后,其二次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办法》规定,二次供水设施未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维护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并收取公共供水水价,二次供水所产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

虽然当时已明确二次供水设施交给供水企业统一接管,但由于没有细则,中山二次供水仍然是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管。在中山,除了少部分一次供水外,其余绝大部分二次供水小区均是由供水公司趸售供水,然后小区物管加上二次供水的成本部分,再“转售”给业主。

目前,在费用分摊方面,不同小区并无统一标准,据统计,有30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只向用户收取水费和代收费用,运行电费和维护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有29个小区的物业公司除收取物业管理费、水费及代收费用外,还将二次供水运行电费、维护费用及水损按月分摊至用户,其中每月每立方米分摊金额最高为4.97元/立方米,每月用水分摊支出70.52元;最低为0.2元/立方米,每月用水分摊支出3.6元;29个小区平均每月每立方米分摊为0.93元/立方米,平均每月用水分摊支出10.23元。

全部改造预计需约10亿元

2016年10月,中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今后二次供水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将移交供水企业维护管理,保障居民饮水安全“最后一公里”,明确规定供水企业应当承担居民家庭水表前供水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业主或者原管理单位将供水设施移交管理维护的,供水企业应当接收。

市人大代表张宁认为,根据条例,以后居民家中二次供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不用再找小区物业公司,改为由供水企业来负责,“这是一个有突破性的条例,把这一部分也纳入到公共管理的范畴,而不是私权,这个界定是个突破。”

根据该条例,新建住宅的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维护,而原有的二次供水小区,将逐步把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供水企业。“这是一个慢慢推进的过程,约要5年的过渡期。”张宁说。

但是,对于旧有二次供水住宅小区,目前接收改造进展十分缓慢。主要有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改造难度大、耗时较长。据调研统计,全市实施二次供水的住宅小区约有581个,总用户数约50万。目前这部分老旧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基本仍是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普遍存在设计不规范、设备设施老旧、管网漏损严重、运营费用高、设施档案及图文资料普遍缺乏、勘察和摸查难度大、一户一表改造对住户管道改造影响大、全数业主同意困难等问题,导致旧有二次供水管理移交工作困难重重,推进缓慢。

另一方面是资金缺口大。全市老旧二次供水设施存量大,对应所需改造资金大,推算改造所需的总费用超过10亿多元,供水企业接管后,每年的维护管理费用约5000多万元。因此,如何确保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及维护费用的顺利筹集,确保二次供水业务持续、良性发展,是二次供水统管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撰文:王谦 李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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