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民宿业等来解决“第一道门槛”的消防安全导则,然而大多数民宿依然难合格
解放网
今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被认为从国家层面首次对农家乐(民宿)的消防问题进行明确,然而对应《导则》的要求,大部分民宿依然难以达到合格的门槛。
风和日暖,又是一年出行踏青时。包一幢乡间民宿,住一夜传统宅院,正成为时下人们热衷的旅游住宿方式,各式各样的“民宿”因此在网络平台走俏。
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日益热门的民宿业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发展政策上对民宿经济积极鼓励,但法律法规上的“门槛”始终难以达到——民宿如果要取得营业执照,首先就要通过消防验收,然而究竟该以何种标准来进行消防检查?
今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被认为从国家层面首次对农家乐(民宿)的消防问题进行明确,将对民宿业法治化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然而对应《导则》的要求,大部分民宿依然难以达到合格的门槛。云南大理洱海边一夜关停近七十家客栈,也让不少人心有戚戚焉——悄然蓬勃的民宿业,究竟是合法门槛太高,还是非法打“擦边球”的太多?
民宿业等来“合法身份”的曙光
“建一幢休憩心灵的民宿”一直是罗先生的心愿。他在自家位于崇明的宅基地上大刀阔斧地改建,保留了部分老宅的原始材料和基本结构,有进行了一系列改建,甚至搭出了一个木质“树屋”,希望用以周末消磨时光,同时自己不住时也能对外经营。
然而在他试图为这一民宿取得合法身份却困难重重。近年来蓬勃兴起的民宿行业一直面临“灰色身份”的尴尬境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涉及民宿的法律法规还未成熟。如果将民宿业划入传统的旅馆业,获得合法营业执照首先必须通过消防验收。然而大量民宿本身体量小,建筑本身又千奇百怪,有些是采用木质、砖混结构的旧宅,有些甚至采用集装箱作为原材料,大部分难以通过消防验收。
今年2月出台的《导则》被认为是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民宿的消防安全标准。《导则》对民宿的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例如对建筑材料明确“不得采用金属夹心板材作为建筑材料”;针对不少民宿本身建造于风景优美的山间乡村,《导则》还具体要求“农家乐(民宿)临近山区、林场、农场、牧场、风景名胜区时,禁止燃放孔明灯”。
“一旦消防这关可以过,民宿获得‘合法身份’的第一个门槛就通过了。”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这一《导则》的出台有着积极的意义。近日,金山区公安消防支队联合区规土局、发改委、建管委、经委等部门对金山嘴渔村、廊下郊野公园、枫泾古镇等民宿聚集区域开展消防专项调研,对民宿的土地规划、房屋产权、建筑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排摸,依照《导则》与民宿现状进行比对,并听取了民宿经营者对规范民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试图通过这一调研,为提高民宿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民宿依法合规发展提供数据支撑,为下一步制定民宿经营标准、建立民宿联审联签制度打下基础。
金山消防等部门联合依照《导则》对辖区民宿进行调研。

绝大部分民宿仍难合规
然而对照这一《导则》,大部分民宿依然难以合规。《导则》在一开始就明确,该导则中“农家乐(民宿)是指位于镇(不包括城关镇)、乡、村庄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为消费者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小型零售等服务的场所”、“适用于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的农家乐(民宿)”。
而超过这一规模或新建的农家乐(民宿),则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同时还不适用于土楼、地坑院、窑洞、毡房、蒙古包等传统建筑——这样把大量散落在市区的民宿和传统特色建筑中的民宿排除在外。
与罗先生在郊区打造的民宿不同,市民邓先生在市区经营的一家民宿其实是一套带院子的底层居民楼改造的,乍看之下与周边其他建筑几无差别,通过网络订房平台交易,在其介绍里称“位于法租界百年老洋房,享受老上海的别致味道”。
“这样的民宿按照现在的标准很难获得合法的身份。”一些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则》的适用范围并不包括这类城市中的民宿,它们面临的身份尴尬问题依然存在。
而记者查询发现,各订房平台上在上海黄浦、静安、徐汇等中心城区,有大量此类民宿出现。一些房东坦言,比起一个月5000-7000左右的租金,经过包装之后的“民宿”每天就能收入300-800元:“收益还是具有吸引力。”
法律法规是否只是“束缚”?
“体验当地人的生活”——对于不少热衷入住民宿的旅游者来说,这正是民宿的吸引力。然而随着民宿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不仅这样的“吸引力”日益下降,越来越多“伪民宿”正进入这一行业。
“现在很多所谓的民宿,其实就是不合规定的小旅馆。”市民杨先生热衷在世界各地体验民宿,近年来明显感受到民宿品质的急剧下滑:“很多普通公寓房里拿出一间房对外经营就号称‘民宿’了,这不就是廉价小旅馆吗?现在这样所谓的民宿比比皆是。”
而这样“不合规定的小旅馆”,在法律法规中是被明令禁止的。杨先生曾经体验过田子坊附近一家民宿,没有消防通道,没有灭火设备,却有全套音响和电影放映设备。杨先生询问这样的老房子用电负荷会不会太大时,对方表示“我们这是老房子,就这个条件”。
另一个让民宿周边居民担忧的问题是每天进出的人都是不同的面孔,自家的安全和居住环境难以保障。按照法律规定,宾旅馆入驻需要登记身份证,然而在民宿居住,大多时候只需在网上约定,手机联络即可入住——有时主人甚至不知道这一天的新房客叫什么名字。
“对于宾旅馆或房屋租赁,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都是针对具体的问题和风险出台的,并不是改名‘民宿’,这些问题和风险就不存在了。”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目前对于民宿合法化的呼声很高,有些人认为法律法规门槛过高阻碍了民宿业的发展,但无论如何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情“宁可严格一些,不能放松了标准”。
互联网时代的“空白”将越来越多
去年6月,浦东出台了上海首个关于促进特色民宿业发展的试行意见,强调“特色化”和“定制性”,让游客可以体验油画、瑜伽、手工制作等不同主题的活动。而在民宿行业发达的台湾,2001年之后纳入法治化管理的民宿也强调“利用自用住宅空闲住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
“从共享单车到民宿,网络对我们的生活改变巨大,也对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挑战。”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互联网将消费和生活需求的“碎片”关联拼接起来,而这些新兴行业恰恰是法律法规的“空白”地带:“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基于这些‘空白’发展出新兴行业的可能性还有很多。政府部门应该梳理法律法规的边界,对于这些新兴行业既支持发展,又保住底限,将是未来社会治理的重大课题。”
题图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