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国内

河南栾川一号文件:宴请不超20桌随礼最高100元

政府网站

关注

原标题: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推动移风易俗”的通知

各乡镇、重渡沟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我县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的通知》(栾办〔2017〕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红白理事会建设,推动全县移风易俗工作,为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文化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红白事参照标准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到基层调研和广泛征求各单位、各部门意见,明确以下参照标准。

(一)红事参照标准

  1. 用餐标准。正席不超过十菜两汤,白酒、红酒一般每瓶控制在30元之内,最高不超过50元,每桌不超过两瓶;烟一般控制在每盒6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0元,每桌不超过两盒;大力提倡不用烟酒或少用烟酒。宴请仅限于男女双方亲戚,最多不超过20桌,党员领导干部置办酒席数量严格按照县纪委有关文件执行。饭菜价格方面,农村每桌不超过150元,县直单位人员不得超过300元。
  2. 礼金标准。本村乡亲随礼一般控制在50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0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随礼一般控制在100元之内,最高不超过200元。提倡“清新简约”的人际关系,表达心意不以礼金多少做为衡量标准。
  3. 待客时间。婚事、满月等喜事一律不得提前设宴待客,当天待客一天;对一些提前庆贺的宾朋一律茶水、糖果、瓜子和家常便饭招待。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一事一天一地进行。
  4. 庆祝活动。鼓乐队等庆典队伍最多不超过8人,一般不搭建彩拱门,严禁过度燃放鞭炮,造成环境污染,严禁在人员密集地区和交通主干道燃放鞭炮。
  5. 车辆情况。迎亲车队车辆总数控制在8辆以内,严禁使用公车。
  6. 赴宴人员。提倡一礼一客,改变 “一人出礼浑家抬”、“一家有事,全家齐就餐”等传统习俗。坚持本村乡亲不坐席,帮忙人员一律吃大锅菜。对待帮忙人员每天最多发一盒烟,每盒10元以内。
  7. 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摆放餐桌和其他物品,不得妨碍公共秩序,挤占交通道路,危害公共安全。对于挤占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的,县行政执法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要依法查处。
  8. 坚持小事不办。其它如二胎满月、升学、当兵、购车、乔迁、开业、楼房封顶等喜事好事,禁止请客操办。
  9. 正确对待老人过寿。老人过寿可以安排直系亲属、亲戚团聚祝贺,禁止向邻居及其他无关人员发送通知,请客操办。

(二)白事参照标准

  1. 丧葬礼仪。操办丧事推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逐步消除在殡仪活动中请民间乐队吹奏、演唱和糊纸扎等活动。
  2. 用餐标准。一律实行每人一碗杂烩菜,不出桌。
  3. 遵守公共秩序。不准在村内街道搭建灵棚,不得举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挤占交通道路,危害公共安全。
  4. 坚持后事不办或简办。亲人去世的一七、五七、头周年、二周年等可以安排直系亲属参加纪念活动,不得请客操办。亲人去世三周年,要参照以上标准简办或不办,坚决不能大操大办。

以上标准为当前全县最新最高标准,各地标准高于此标准或与此标准不符的,参照此标准执行。

二、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

(一)迅速成立红白理事会。各乡镇(管委会)要迅速指导督促本辖区各行政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将办理红白事等村风民俗内容作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内容加以修订完善,并将《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版面上墙。2月10日前,各乡镇(管委会)要把本辖区各行政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的数量、红白理事会工作开展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文明办;县直各单位要把本单位红白理事会成立情况、工作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文明办。

(二)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各乡镇(管委会)要充分利用本辖区内的公益广告宣传阵地、善行义举榜等积极宣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目的、意义、要求等内容;通过制作、悬挂标语等形式让移风易俗入脑入心。县直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持续播放“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宣传标语,不断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挖掘整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及时报送县文明办和县新闻中心,为全县工作作出引领和借鉴。

(三)强化监督考核工作。各乡镇(管委会)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文明村、文明社区和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好丈夫”等评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县直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先进工作者、业务标兵、文明科室等评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县文明办将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景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评活动的重要内容,加以考核落实。

三、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文件精神

本文件是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我县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的通知》(栾办〔2017〕1号)的细化、补充与延伸,与该文件一并下发,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狠抓落实。

栾川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