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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亿元工业明胶流向8省 有毒食品“畅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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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7月25日电题:近亿元的工业明胶流向8省,有毒食品竟“畅销”三年

新华社记者彭卓、白涌泉

餐桌上的香肠、凉皮、皮冻,竟来自臭气熏天、苍蝇遍布的黑窝点;工业明胶、工业大粒盐化身“佐料”。辽宁营口警方近日破获系列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查获6000多公斤有毒有害食品,端掉7个黑加工点。

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7个黑加工点的背后,是价值近亿元的工业明胶流向全国8省数百个市县(区)镇。“黑心食品”带来的不仅是揪心,更有连串追问:有毒有害食品“畅销”市场3年为何无人察觉,“强打”之下食品犯罪为何“冒头”不断?

工业明胶成香肠“佐料” 涉案总金额近亿元

在营口市老边区一处不到300平方米的简陋院落中,窗户全部被塑料布封死,院内三口铝锅,工业明胶、亚硝酸盐、工业大粒盐装在白色塑料袋,堆在一侧。

“满屋子绿豆蝇,臭味呛得我辣眼睛,连吐好几口酸水。”营口市公安局老边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钱瑞青告诉记者,他们经过侦查发现,每天凌晨,院内都会支起柴火烧制,铝锅内肉皮翻腾,臭气熏天,香肠、凉皮等半成品出炉后,被放入污渍遍布的麻袋或白色塑料盒中,待冷却成型重新包装后被销往市场。

这样的黑加工点不止一个。一周之内,营口警方先后查获了7个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窝点,收缴非法添加剂工业明胶3600公斤,工业用亚硝酸钠1公斤,复配水分保持剂2公斤,高强度建筑胶4公斤,毒香肠2135公斤,毒凉皮3562公斤,毒皮冻750公斤,收缴加工设备6套,初步统计涉案金额约26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目前,查获的有毒有害食品已被送往辽宁省食品药品监测站进一步检测。 

查获的工业明胶只是冰山一角。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这些工业明胶大多来自吉林省通化市。2012年以来,当地的一个犯罪团伙以每吨1.5万元的价格购进数百吨工业明胶,换成食用明胶包装袋或无标志的白编织袋,加价销往黑龙江、吉林、辽宁等8个省数百个市县(区)镇,仅辽宁就有9个城市“中招”。这些工业明胶大多被制成有毒有害食品,涉案总金额近亿元。

有毒有害食品“畅销”三年 监管部门哪去了?

在国家卫计委公布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中,工业明胶榜上有名。其中的有毒重金属铬容易进入人体,蓄积后有致癌性。专家表示,工业明胶用肉眼很难分辨,铬等重金属一旦进入身体就容易沉淀在血液骨骼中,很难排出体外。

“1公斤工业明胶能勾兑出约50公斤皮冻、凉皮,或900公斤香肠,且保质期可以延长2至3倍。”营口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队长刘强告诉记者,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注入食品中,成本会大幅度降低。

2013年以来,仅营口地区涉案犯罪嫌疑人就购入了5吨工业明胶,其中1.4吨被制作成数十万公斤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到市场,且从未被查获。记者在当地采访时有群众提出质疑,有毒有害食品“畅销”3年无人管,监管部门哪去了?

“现在有毒的食品种类太多,相关检测难以覆盖。”营口食品药品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毒有害食品大多在“黑窝点”炮制,比较分散,相对隐蔽不易被发现,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食药监部门没有搜查权,即使到了黑窝点门口,只要他们把门关上我们就没权进入,只能请求公安部门协查。“有的不法商贩看公安部门要来了,把锅一藏,违法违规材料顺着下水道冲走,就很难找到证据。”

目前,营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查,加大相关监管力度。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黑窝点”臭气熏天的背后,是工商、食药监等多个部门各司其职却都有缺位的结果。

据了解,这些黑窝点普遍没有工商营业资质,制作过程中排污等不符合环保要求,违规添加的工业原料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要求。然而,营业3年来制作销售数十万公斤有毒有害食品,并没有受到相关处罚,看似“多头治理”,最后却沦为“没头治理”。

从源头遏制黑心商不敢铤而走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采取非常规行动,每年破获食品犯罪2万起左右,是前几年的几倍。

病死猪肉制作熟食、使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接二连三地被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为何仍有少数不法商贩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事实上,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去年也捣毁了6处涉嫌制售假药窝点,查扣500余万粒“毒胶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警方透露,这些查扣的胶囊皮重金属铬量超标40倍以上,连胶囊芯也是过期的药加玉米面混合制成的,销往10多个省区市。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与两三年前轰动全国的“毒胶囊”案相比,如今这些犯罪团伙作案手段更加隐蔽,间歇性、流动性强。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违法成本和获取暴利之间不成正比,一般罚款了事,判刑也短。加之有些监管人员觉得一个小黑窝点掀不起什么浪,暂时漏了也没什么,等一轮严打再打击也来得及,“不约而同”错过的结果,就造成这些“黑窝点”如同牛皮癣般顽固多现,有毒有害食品大肆流向市场。 

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海山认为,《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力度,但仅是改变对于罚金刑的设定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有期徒刑依旧保持在相对较低的程度。加之一些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年龄偏大,人手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检测资金有限,无法适应严峻的监管形势。

在德国一旦出现食品药品问题,肇事者有可能被罚得彻底破产;在法国如果出售过期食品遭到举报,食品店将立即关门;在韩国制造有毒食品药品者在10年内将被禁止营业……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张宝义等专家建议,应加大刑罚成本,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动社会共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完)

责任编辑:瞿崑 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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