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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还失物 索要误工费#

4月2日,赵先生到成都游玩,不慎将包遗落在出租车上,内有护照等文件。赵先生称,还包过程并不愉快。的哥爱搭不理,索要300元误工费才还包。的哥称清明生意好,一直在拉客,乘客来回打车拿包差不多这个钱,该收误工费。

@@奚da_lemon:钱当然要给!丢东西是赵先生的过失,不能让的哥为你的疏忽负责。

@@夏末-木子辛:别人帮你不是义务,耽误别人就该主动补偿。赵先生不该闷闷不乐,而是要沾沾自喜还能找到包,免去一大堆麻烦,自己的错误自己埋单,花几百打车费很正常。

@@瞬间记录:给付误工费、打车款不仅是应该的,还应有感恩之心。

@@牛橙橙:的哥不是雷锋,但也不是趁火打劫的强盗,只是普通人。耽误的哥工作,给予赔偿是应该的。

@@蓝衬衫战司考:可以适用无因管理,受益人需要偿付出租车司机必要的费用。

@@Ana-Huang:可以采取折中的办法,的哥直接将包交给民警,然后失主自己去派出所拿。

@@我想进进了:索取报酬理所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另据物权法草案第117条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

#上海市民买商品房存骨灰#

如今,一些市民买房不为自己或家人住,而是摆放骨灰盒。上海崇明、江苏启东等个别地方的商品房摇身一变,变成了“私人墓园”。崇明原农场地区是当地商品房价格最低的地区之一,一套数十平方米的两居室,均价在20万元以内。低廉价格、不错的环境引来很多神秘购房者,用于供奉“老祖宗”。

@@活在非洲:创意无处不在。

@@Dreamland:看得我心累。

@@赤豆小元宵啊:高房价让工薪阶层很为难,活着买不起房,死了买不起墓。

@@刘思立羽:大城市墓地比房子都贵了,以后我会选择海葬,花钱少又省事。

@@mylover:是有这种现象,我们这地方有上海人买房子,用来放亲人骨灰,那种一居室的小房子很便宜,远比上海的墓地划算。

@@王海娟JUNE:这样做问过周边人的感受吗?很多人可能存了好久的钱才买上一套房入住,当知道旁边住的是骨灰,求心理阴影面积啊!

@@月徽:中国现在也有壁葬,一格一格地放着骨灰和牌位,要祭奠的时候把牌位拿出来,祭奠完再放回去。落后的大概是必须要入土为安思想。

@@annie777:人都死了,何必要后人费过多的钱来存放?生前能孝顺,做到问心无愧就够了。中国的人均可用土地面积本来就少,我很赞成骨灰撒入江河、青山。

@@Lucky肖恩:房价高没人买得起,买得起的则买多套拿来炒或空置,房价低的地方买来放骨灰,应该及早实行阶梯性房产税来抑制不合理的投机与空置。

# 千条微博写给去世妈妈 #

“妈,昨晚一宿都是关于你的梦。梦到你回来了……”这是80后女孩璐璐给妈妈的信。2012年6月起,想念妈妈的她每天写微博陪过世的妈妈“唠嗑”,至今写了约1224条。

@@直走左转再左转:希望她妈妈能听见。

@@gonnna:世间最难过的是子欲养而亲不在。

@@一身仙女味儿:好人一生平安,她妈妈在天堂一定是幸福的。

@@郭训倡贵州省:这个女孩4年坚持发送信息给她妈,足已证明她母亲在世时她很孝顺。母亲生时,行影不离、相随左右,得到很多的母爱。母亲去世后日夜思念,利用微博发信息怀念,母爱之情终身不忘,令人动容。

@@毁灭之美:何必如此放不开,既然已经失去,何不放开手。生死离别,每个人都会经历,太过执着就是走极端。拿得起放得下,逝者安息,生者更应勉励。

@@gm紫水杯:我也爱我的妈妈,虽然曾经也有过彼此伤害,但是我还是爱她,希望她身体健康。

@@长得高可以打篮球:生命是脆弱的,思念妈妈也很辛苦,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珍惜身边的每份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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