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坚守,以法说理解心结
新华日报
原标题:二十年坚守,以法说理解心结
12月3日,泰兴市襟江小学礼堂,“江苏最美法治人物”发布厅现场,一封70多字的感谢信打动了在场所有的观众。
写信人名叫马红美,是一位重症残疾人。她要感谢的张法官,是泰兴市人民法院曲霞法庭副庭长张鹏。为了写好这封信,她足足花了两个多小时。双手弯曲、几乎不能动弹,双腿残疾、拄着双拐仍行走困难的马红美,躺在床上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虽然我手脚不便,但哪怕是写上两天两夜,我也愿意。”
是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让马红美认识了张鹏。2013年8月,马红美起诉要求某保险公司赔偿相关损失。张鹏从案卷中得知,马红美孤身一人、腿脚不便。于是,他一边主动上门调查、请法律援助律师多跑腿;一边联系保险公司,反复做思想工作,从快调解结案。结案后,张鹏送轮椅车、送慰问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看望马红美。
42岁的张鹏是土生土长的曲霞人。“人不到万不得已不打官司,诉讼到法院的案件在常人眼里,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讲,却是一件大事,甚至可能影响到他们的一生。”正是认识到这一点,张鹏尽其所能地为他们排解每一个疑难纠纷,从不一味强调多办案、快办案,而是注重办好案。20年来,他审理各类案件5000余件,无一起错案和投诉上访。
张鹏的审判智慧,来自于长期的实践积累。
张某依法领取了泰兴城区通江路上一套住宅的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可他向业委会主张知情等权利,却遭到拒绝。这是全省首例业主诉求小区物业知情权案件,涉及业主知情权12项。此前全国此类案例屈指可数,涉及的知情权也只有几项。为此,案件在适用法律上难以把握。张鹏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终于从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出台施行的司法解释中,找到认定业主权利的法律条款。之后,他认真研究相关条款规定,对照案情,把准支持事项和裁决尺度。在原告没聘请律师,业委会经合法传呼、拒不到庭的情况下,张鹏依法支持了张某主张的5项权利。除此之外,判决书还建议:张某既要注意方法行使权利,更要配合业委会做好工作;业委会要更好地担当起“代表人”的职责,共创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这一判决,既体现法律精神,又富有人情味,得到当事各方肯定。
在张鹏看来,很多民事案件不是黑与白、是与非的简单冲突,而是包含着当事人的情感纠葛、爱恨情仇。不把理说透了,不把当事人的心结打开了,即使法律适用再准确,也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他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人情世故、乡约民俗,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田间调解法”,排查、化解了上百起矛盾纠纷。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积怨达30年,曾多次大打出手。接手张某起诉李某排除农田排水妨碍一案后,张鹏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到田间现场勘验,到村内走访干群,摸清实情。随后,又请来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双方亲朋好友,进行田头调解,终以法理解开心结,两邻居握手言和。
每年审结三四百件案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开庭2次,多时一天开庭3次,中间还穿插调解简易案件。如此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张鹏能坚持下来,靠的是什么?“刚到法庭,也动过调工作的念头,毕竟家在城里,妻子下岗、孩子上学。”张鹏说,可每次看到一张张笑脸,听到一声声“张法官”,甚至在路上遇到素不相识的村民主动捎上他一程,都让他心里充满了幸福感。“这是无论多好的物质条件,无论多高的薪水报酬也换不来的。”
本报记者 赵晓勇
本报通讯员 顾明华 常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