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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盘点中纪委“内鬼”:向周永康通风报信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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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纪委官网刊发《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文,再次强调严防纪检系统“灯下黑”,提出“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基层纪检机关做到的,中央纪委就要先做出个样子”。

“己不正,焉能正人?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文写到:“纪检监察系统也绝非净土,面临的形势同样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员干部中的一员,党内的一些不正之风,在我们的干部身上都会有所表现。有的人作风漂浮、衙门习气,有的人不敢监督、失职失责,有的人违反审查纪律、以案谋私”。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十八大以来,与公众一致点赞的反腐成果并行的是,总书记习近平和中纪委王岐山屡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严防“灯下黑”。纪检系统的“灯下黑”到底有多严重,以至于党和国家领导人数次敲响警钟?

中纪委“内鬼”:涉嫌向周永康通风报信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查询发现,十八大后,中纪委内部查处了两个“内鬼”: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和中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

魏健和曹立新到底涉及哪些问题?破坏力有多大?

对此,中纪委尚未公开披露“详细内情”。在2014年5月9日和2014年5月19日通报二人接受调查时称,二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纪委旗下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关于清理“灯下黑”方面的报道时,多次以二人举例。今年3月28日发表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扫描》就提到:去年,各级纪委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其中不乏魏健、曹立新等“重量级”人物。

来自媒体的报道,则揭开了魏健和曹立新的“盖子”。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了解到,十八大后首个省部级官员大案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案,中纪委对其的调查长达一年多,当时曾“跑风漏气”。中纪委一名对口四川的官员,曾在四川住了近一周,全程由李春城和其秘书接待。这一事件东窗事发后,中纪委对该名干部作出了严肃处理。

有媒体报道,这名向李春城“跑风漏气”的中纪委官员,很有可能是魏健。魏健曾担任分管四川、重庆、云南等西南片区的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十八大后,中纪委调整机构设置,魏健调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主要联系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26家机构。魏健被查应与他曾分管四川有关。

还有媒体报道称,魏健不仅涉嫌向李春城“跑风漏气”,查办四川贪腐案期间还向跟四川官场牵连颇深的周永康通风报信。

曹立新被查,被曝跟塌方式腐败的山西官场有牵连。曹立新曾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六室三处处长,分管领域包括山西。

曹立新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塌方式腐败中落马的数百名晋官中,山西省高管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朝辉比较特殊,冯除了名字和性别是真的,年龄、身份、学历等其他身份信息都是假的。可冯却凭借“全身假”,不仅步步高升,而且还成为“人们既不敢得罪,甚至还得争相巴结”的官场红人。

有媒体报道,冯朝辉的“杀手锏”是其在北京的“高层次朋友”,他跟曹立新早自2000年就下了“友谊”。

当年河北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秘书李真案发后,曾被关押在阳泉市第二看守所,曹立新是办案人员之一,冯朝辉有意接近曹,两人成为“好朋友”。有了曹立新这样的中纪委官员朋友,冯经常主动找到一些领导干部,向对方透露,他从“北京的朋友”那里听说“最近有关于你的举报”,“我可以帮你摆平,但要花钱”。2012年,山西某大型国企一名干部有关问题被国资委调查,冯就曾找到调查组为其说情。

2013年山西交通系统“窝案”爆发后,时任阳煤集团纪委副书记的冯朝辉向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主动请缨,自称办案系统有关系,能铲平,条件是升官,任命他当山西省高管局纪委书记。段建国相信他的能量,将他提拔到山西省高管局纪委书记岗位。

事实上,此时中纪委已对冯朝辉调查多时。冯朝辉上任三天后,就被带走调查,当时正在太原办理交通窝案的曹立新也接到了中纪委调令,升任中央纪委法规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履新一年后,曹立新被调查。

地方纪委“内鬼”:泄露案情、串供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初步统计,十八大后,省级纪委系统至少有3名厅级官员被查: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森林,山西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

中纪委通报钟世坚的问题时称,钟干预案件查处,违反保密纪律,向被审查人泄露案情;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与部分行贿人员串供等。

钟世坚向谁泄露案情甚至串供呢?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钟世坚在珠海工作了30余年,2011年9月调入广东省纪委,任正厅职干部,当时担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的正是2014年11月落马的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有媒体报道称,钟世坚落马正是牵扯到了老上级朱明国案。

中纪委通报杨森林、谢克敏的问题时,称二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等。

杨森林曾是金道铭副手。在中纪委工作多年的金道铭,2006年至2011年任山西纪委书记;杨森林也于2006年起任山西纪委副书记。

金道铭担任山西纪委书记期间,曾推出“煤焦领域反腐专项斗争”,并任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负责人。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生了“山西首富”张新明涉嫌偷税案,国税部门出具意见认为已构成偷税行为,建议逮捕。但案件报至金道铭后,被搁置,当时,担任这起案件调查组组长的就是杨森林。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省级以下纪委也有官员因泄露案情、串供等落马。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12年6月,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吴汉林参与调查梅州市拍卖行总经理魏某案件过程中,收受魏某人民币4万元;同年7月至11月,吴汉林在协助广东省纪委专案组调查涉案人广东梅县嘉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房某过程中,利用监管漏洞,伺机与房某单独谈话,谎称自己可对其行贿他人行为不定性为商业贿赂,先后6次收受、索要房某贿赂共计1025万元、20万港元。

习近平、王岐山敲过的“警钟”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早在十八大刚闭幕后举行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就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

此后,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提出: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在今年年初的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逢会必提队伍建设,反复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而且,王岐山还曾带头约谈省级纪委书记。

在五次全会上,王岐山分析了一些纪检干部的心态,指出“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同时强调,“越是大机关越容易灯下黑,纪检监察战线也不平静,也有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再不作为,咱们就要算算账了。”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撰稿:新京报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