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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干部遭女儿举报”透露出什么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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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有网帖举报湖南怀化市委巡视组副组长滕树旗包养情妇,发帖人自称是滕的女儿,控诉父亲“长期在外吃喝嫖赌、包养情妇、虐待自己”。昨天下午,怀化市纪委称,已对滕树旗作出停职处理,并成立专门调查组。

(7月22日《京华时报》)

对于情妇反腐、媒体反腐,大家已经习以为常,如今女儿也加入了反腐第一线,让人惊叹小姑娘“大义灭亲”的同时,也让人想知道这位官员究竟有多“十恶不赦”才招致了女儿的举报。想必女儿是实在受不了父亲带给母亲和自己的伤害,才出此下策。

再看这位父亲,身为纪委官员,吃喝嫖赌、包养情妇、贪污腐败、充当黑社会和贪官的“保护伞”,这样的官员,连自己都约束不好,又如何指望他去监督别人呢?让腐败的纪检干部去反腐,让违纪违法的监察人员去纠偏,岂不荒唐?所谓“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委官员本应该是正气、正直、正义、公平的象征,若是成了腐败分子,造成的负面影响将具有明显“放大效应”,必然对纪委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

若不是这位女儿挺身而出,这位纪委官员的罪行还要隐藏多久?干部遭女儿举报,背后凸显出来的问题是:纪委官员该由谁来监督。很显然,纪委自身也不应该游离于监管之外,更不能存在“灯下黑”。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就指出:“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

笔者认为,纪委作为具有特殊权力的监管部门,首先在选拔任用人员上应该有一套与之相应的极度严格的制度。其次是在办案过程中,尤其是案件审理过程应尽可能做到公开透明。唯有如此才能较好地解决“灯下黑”这一难题。

希望纪委部门在调查别人之前,先清除内部害群之马,才有底气监督别人、惩治贪腐。当然,纪委官员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这就要求纪委官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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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纪委干部遭女儿举报”透露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