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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入刑”,哪个环节卡了壳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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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之酒驾,毒驾的危害要凶猛得多。但是,“酒驾入刑”已有时日,危害更大的毒驾却因种种原因始终未能入刑。随着毒驾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不断增多,毒驾入刑的呼声日益强烈。

多少吸毒“杀手”奔驰路上

国家禁毒委日前公布的《2015中国禁毒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名。

云南警官学院禁毒学院教授房珂竹介绍,统计表明,隐性吸毒人员中持驾照者约占20%,可见数量之大。

“毒驾的危险性很大。”房珂竹介绍,且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往往是连环撞车、群死群伤。危害后果严重加上潜在毒驾群体巨大,使得毒驾给社会带来的潜在风险非常大。

毒驾引发严重后果的事例并不鲜见。3月21日,武汉一男子吸毒后驾驶越野车连撞三辆轿车后又撞上电动车,导致1死1伤。此前还有南京市鼓楼区一男子吸毒后驾车冲向公交站台连撞4人,导致1死3伤;赣州无牌越野车连撞7车伤7人……

更可怕的是客车司机吸毒。云南省昆明市2013年1月就曾抓获过一个吸毒的公交车司机。当天,这名司机在凌晨吸食海洛因后依然“坚持”工作,而且在驾驶途中将车靠边停放后,向他人购买毒品。当时车上载有30多名乘客。

比起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潜在的危险更令人感到恐惧。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毒驾已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

打击力度柔弱,尴尬谁解

正是因为毒驾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关于“毒驾入刑”的呼声从来没有停止过,近年来人们往往会把毒驾和已经入刑的酒驾进行比较。多数人认为,前者的危害更为严重。

房珂竹介绍,英国一项研究表明,毒驾人的控制能力比正常水平下降21%,而酒驾只下降12%。

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两禁处处长姚飞分析,目前新型毒品仍在蔓延,未被发现和处理的吸毒人员仍然不少,至于吸毒之后是否会开车,是任何人也无法判断、无法控制的。“尤其是吸食新型毒品以后,人的心理极不稳定,容易产生自己被追杀等幻觉。”姚飞说,从表面看毒驾发生的频率没有酒驾高,这与酒驾入刑与警方的执法重点有关,但毒驾的社会危害性无疑更大。

但由于毒驾未入刑,导致对其打击出现了两大问题:一是发现困难。据一位昆明交警介绍,目前对毒驾的打击处于零散状态,发现毒驾的途径一般是已发生交通事故或通过专项打击行动。除非毒驾者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反应,才会在驾驶车辆上有所表现从而被发现。二是打击力度不足,对驾驶员的处理一般就是吊销驾照、强制戒毒或社区戒毒。

据了解,昆明发现的吸毒公交司机后来被公交公司开除,驾照被吊销,还被社区戒毒3年。尽管如此,按照目前的规定,其戒毒满一定期限后,仍有可能再次领到驾照。

卡在“操作困难”前还要多久

记者采访发现,认为毒驾应当入刑已是法学界和交警、禁毒部门的普遍共识,公安部门也在积极推进毒驾入刑。但毒驾之所以迟迟没有入刑,与其实际操作性有很大关系。

首先,毒品成分复杂,不像酒驾易于检测。这会带来几大问题:一是一些消炎药物、感冒药物服用过后,在检测时也会产生阳性反应。因此毒驾概念难以认定,阳性反应就是毒驾,还是查获了物证如毒品、针管等才算毒驾?二是毒品对人的影响会随着时间递减。可能吸毒后数天内仍能检测为阳性,那到底吸毒多长时间内算毒驾?三是新的毒品不断衍生,冰毒、麻黄素、氯胺酮等几种主要毒品的检测方法较为成熟。但对于其他新毒品,就涉及检测成本和技术问题。

其次是毒驾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如交警、禁毒。如果入刑,具体如何操作?对此,姚飞建议,毒驾如果入刑应以交警部门为主,禁毒部门进行协助。但入刑后相关配套的法定程序和司法解释应当跟上,且对毒驾人员应该实行严厉的终身禁驾。

云南警官学院禁毒学院教授郎钰认为,“技术问题可以慢慢推进。毕竟以目前检测手段根本跟不上毒品发展速度的现实看,要等到各方面完全成熟再来谈毒驾入刑,就已经太晚了。”据新华社

(原标题:毒驾“入刑”,哪个环节卡了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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