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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案入福建高院工作报告 被评取得良好效果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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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今天上午,记者从多名福建省人大代表处获悉,2014年备受关注的福建念斌案被写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在报告中评价,“依法审结平潭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8月22日,8年来4次被判死刑的念斌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无罪释放。2014年12月26日上午,念斌已经向福建省检察院提交控告书,要求控告8年前办理念斌投毒案的平潭公安局民警。

昨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总结过去一年福建高院的工作中,马新岚介绍,福建省法院有33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马新岚说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配合,积极做好案件的衔接工作,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动完善防范原价错案的工作机制。

马新岚在工作报告中专门点名了念斌案,“加强重大敏感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审结平潭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链接——念斌投毒案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被逮捕,提起公诉。后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审判,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010年10月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书,并撤销原判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

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也撤销了福州市中级法院对念斌的死刑判决,该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新审判。

2011年9月7日,该案在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福州中院于同年11月24日再次对念斌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上诉人念斌无罪。三、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4年9月,平潭县公安局已对念斌重新立案侦查。

11月,念斌曾两次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办理护照遭拒。

2014年12月26日上午,念斌已经向福建省检察院提交控告书。

责任编辑:瞿崑 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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