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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生赴英“听证”:英应重启《南京条约》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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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杨伟民】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17日再度举行听证会,"了解"《中英联合声明》的落实情况。多名香港议员谴责英国再次公然干预香港内部事务,而反对派要员配合"作证",被批丧失国格。 

据香港《文汇报》18日报道,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17日举行有关中英联合声明的听证会。香港《南华早报》前总编辑范力行(JonathanFenby)在"作证"时称,中央政府希望紧紧控制香港政治和经济,而香港物业市场和零售业需要内地买家及顾客,令香港政治改革缓慢,又称特区政府比较重视与内地的关系,忽略港人的民主诉求。范力行同时承认在1995年至1999年担任《南华早报》总编辑期间,从未直接受到来自中央或特区政府的审查和压力,香港传媒的内部压力增加,主要是来自与内地有良好和重要关系、在内地有巨额投资的老板。在港参与"占领"英国总领馆行动的香港大学学生HuiSinTung及中文大学学生TangChiTak则称,中央政府多次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包括"剥夺"内文订明港人能继续享有的新闻自由、集会自由及普及选举权利,英国应该迫使中国"履行"联合声明并做出谴责,甚至重启《南京条约》及《天津条约》。此外,民主党主席刘慧卿18日也通过视像向英国国会"作供",称英国有责任保障香港的自由和生活方式。社民连副主席吴文远早前已在网上透露,他会亲自赴英与委员见面。 

与此同时,香港反对派议员17日在立法会大会借题发挥。工党主席李卓人质询时要求特区政府解释英国作为联合声明签署方之一,在回归及之后对联合声明所载中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有没有角色,以及联合国或辖下机构是否可以监察联合声明的落实情况等。香港特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回应说,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不存在所谓道义责任。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追问称,"联合声明完成历史任务,是否代表'50年不变'的条文烟消云散?"对此,谭志源回答说,联合声明涉及签署至1997年6月30日的时间,而"50年不变"条文是写于联合声明第三条,这是中央政府的声明,而非中央政府与英国的联合声明,因此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监督权。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博士宋小庄表示,《中英联合声明》曾送交联合国登记,允许各类国际组织引用《声明》内容,但不代表联合国对声明落实存在监察权。他说,英国国会在极为敏感的"占领行动"期间,做出赴港调查的决定"非常愚蠢、缺少依据",联合国宪章中已列明各国主权平等,"一个国家并不拥有调查另一个国家的权力"。香港城市大学专业持续进修学院学术统筹宋立功也说,英国国会在香港回归后并未对香港展开大规模调查,仅每半年就香港事宜进行讨论,并由英国驻港总领馆向英国外交部报告,"这样的频率和做法已经足够",外交事务委员会的做法实际是添乱,并有干涉香港政治问题的嫌疑。

英美等外国势力一再插手香港内部事务,近来趁"占中"之机,插手频率更是有增无减。9月底,英国首相卡梅伦称,"英国与中国达成的协议中提到了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拥有民主对未来的重要性",10月中旬他又宣称"英国应为香港人的自由权利站出来"。10月23日,香港民主党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作证",要求关注香港政制发展。11月,当"占中"行动在香港已陷入穷途末路之际,美国继"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会"年度报告用了20页篇幅对港政改胡诌一通外,美国国会"中国问题委员会"又召开"听证会",邀请"末代港督"彭定康在伦敦透过视像卫星越洋"作证",称西方国家应公开对香港问题发声。英国外交事务委员会的议员则计划到港调查,结果被北京拒绝入境。 

对于英国的诸多花招,工联会议员王国兴说,部分反对派中人"应邀作证",是公然配合外国势力干预香港内部事务,是丧失国格的行为,对中国人民、香港市民构成极大伤害。金融界立法会议员吴亮星也说,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其他国家无权指指点点,有香港反对派议员"配合"出席听证会,明显是招引外国势力干涉国家内部事务。另据《东方日报》18日报道,权威消息透露,特区政府将于明年1月7日展开政改第二阶段咨询,由于"占领行动"削弱内地对香港的信任,中央将进一步收紧特首普选方案的讨论空间,俗称"出闸"门槛的提名程序将一律从严,最多只会放宽"入闸"门槛,让更多泛民在较长的争取提名期内"陪跑"。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29日,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清廷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签订《中英南京条约》。这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自此,中国国门大开,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并进入近代史。《条约》要求,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同时割香港岛给英国作为殖民地。

《中英天津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又称《中英续约》,是1858年(咸丰八年)6月26日清朝与英国在天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与《中俄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和《中法天津条约》构成了《天津条约》的主体。

主要内容有:

1.英国驻华使节并各眷属及各随员“可在京师,或长行居住,或能随时往来”,可在北京租地租屋,雇觅夫役。英在通商各口设领事官。

2.凡传基督教者,清政府应一体保护。英国人可前往内地游历、通商。

3.除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外,增开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为通商口岸;长江汉口段以下至海沿岸,除增开镇江一口外,再选择不超过三处地方开放;许英商船驶入长江至长江沿岸各口岸经商;英国兵船亦得进入各通商口岸。英国人有权雇佣华人,可在各口并各地方租地盖屋,设立栈房,建立教堂、医院、墓地。

4.涉及英国人的纠纷案件,英国当事人及财产,皆归英国官员查办;英国人犯法,由英国官员惩处;中国人扰害英国人,由中国官员惩办;中英两国之人争讼而又不能劝息,由中国地方官与英国领事会同审办。

5.中英双方应于《天津条约》签订后尽快于上海会商新税则;英商进出口货物于内地应纳之“子口税”,应“综算货价为率,每百两征银二两五钱”,一次缴清。

6.今后若有给予他国特权,“英国无不同获其美”。

7.赔偿英国商民损失及军费共400万两。赔款缴清,方将广州城交还。

此后,根据《中英天津条约》的规定,桂良等人与额尔金于11月8日在上海签订了《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重新确定了各类进出口货物的税率,对未定税率的物品,确立了“值百抽五”的原则,并准许鸦片以“洋药”的名义合法征税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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