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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致感情破裂可离婚”

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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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很多人不愿意公开谈论“性福”话题;专家称夫妻生活不和谐可导致心理疾病

“无性婚姻致感情破裂可离婚”

《婚后不“性福” 妻子起诉离婚》·追踪 (详见本报9月25日9版)

记者调查

多数市民认为

夫妻生活

是件大事

家住海口金盘的阿虎(化名)今年30出头,他和妻子结婚多年并生育了小孩。他表示,夫妻之间的两性生活,实际上是一种义务和责任。家住海口海甸岛的市民王先生也表示,他身边有一个朋友,属于老夫少妻的情况,大家也常常开他们玩笑。王先生表示,虽然是开玩笑,但也说明了夫妻之间是否“性福”很重要,是家庭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此观点,海口市民李先生也表示认同。他告诉记者,在妻子怀孕期间,他会与妻子探讨什么情况可以过两性生活,“这些都是正常的事情,婚姻不是仅包括爱情和面包,也需要‘性福’。”

昨日,记者就相关问题展开走访调查发现,虽然很多人不愿意公开谈论“性福”话题,但绝大多数已婚人士及专家均认为,婚姻不是“柏拉图”,“性福”与否和夫妻感情之间有着密切关系。

本报讯 前日,本报以《婚后不“性福” 妻子起诉离婚》为题,报道了海口一对夫妻相识十个月后登记结婚。但婚后不久,女方以丈夫无法过正常夫妻生活及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该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发现,虽然很多人不愿意公开谈论“性福”话题,但多数已婚人士及专家均认为,“性福”与否,同夫妻的感情密切相关。记者 刘江浩

性学专家

夫妻生活是润滑剂,可增进亲密度

“夫妻之间会以各种理由提出离婚,如性格不合、两地分居、兴趣不同等,这些说法其实都可能是夫妻双方两性生活出现问题后的一种委婉表达。包括我们常说的一句俗话叫做‘夫妻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合’,其实也暗含了夫妻生活的意思。”性学专家,海南某医院吴主任如此说道,从性学的角度来看,夫妻两性生活是润滑剂,可增进夫妻感情和亲密度。

吴主任表示,在该医院的就诊患者中,因为男方身体原因导致男女双方分手的案例是较为常见的。对于婚后夫妻,因“性福”问题离婚的比例相较之下就少了许多。但夫妻两性生活得不到正常满足,导致双方感情不稳定的也不在少数。所以,“性福”问题对于夫妻双方而言是一件大事。

心理专家

夫妻不“性福”容易导致心理疾病

我省心理咨询专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程毅君告诉记者,在《婚后不“性福” 妻子起诉离婚》报道中,女方主要从“性福”的问题提出离婚诉求,法院裁定不予支持。可以理解法院的裁定结果,但是,对于报道中女方主张“性福”权利是值得赞赏的。目前,在国人对性话题还是有所避讳的情况下,女方如此做法需要很大的勇气,也十分难得。

程毅君指出,夫妻两性生活,包括行为和心理两部分,夫妻之间通过两性行为,具有身体上很亲近的感觉,同时也会产生心理亲密的感觉。很多国人不愿提及这样的话题,所以夫妻不“性福”的情况,常常会以“性格不合”来委婉表达。

“对于无性婚姻,或是两性不和谐的夫妻,表面上看是‘柏拉图’式的感情,但就我们当今的现实来看,可能常常是婚姻中女方或者男方经济不够独立,或者是为了孩子的问题,家庭仅仅履行了经济和教育功能。但以此维持的婚姻,对夫妻双方可能产生潜在的身心损害,又难以启齿。在心理咨询过程中,甚至很多焦虑症、恐慌症、强迫症都是因为长期的性压抑,而导致产生心理疾病。”程毅君说。

程毅君还指出,海南女性对家庭依附性比较强,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对女性的权利和“性福”问题有些忽略。他给女性朋友的建议是,“性福”是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一部分,如果双方对此有隔阂,充分沟通和交流是很有必要的。程毅君还指出,类似“闪婚”等情况,双方对彼此的接纳和认可不高,身体上难以投入,只要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可通过沟通、咨询和治疗等方式来改善关系。

律师说法

无性婚姻致感情破裂

夫妻双方可提出离婚

陈剑律师认为,夫妻“性福”问题属于人正常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性福”问题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案例也较为常见。“对于‘性福’问题能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虽然在我国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夫妻之间长期处于无性婚姻状态,将可能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旦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婚姻也就走到了尽头。”陈剑律师称。

(原标题:“无性婚姻致感情破裂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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