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国内

新疆库尔勒市巴扎上公开叫卖刺猬野鸡

天山网

关注

天山网讯(库尔勒晚报记者严万海摄影报道)9月14日,新疆库尔勒市民黄先生向记者反映,在南库大道与94号小区之间的巴扎上,有人公开叫卖刺猬和石鸡、环颈雉等。

黄先生说,他认为野生动物是禁止销售的。刺猬是野生动物,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石鸡、环颈雉如果是家养的,可以在指定的场所销售。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一名男子告诉记者,他们在老314国道大二线附近抓获的一只刺猬最低卖50元钱,石鸡、环颈雉等野鸡每只售价在100元左右。该男子还说,他销售的野鸡是自己繁殖的,不是捕获的。

库尔勒市林业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销售野生动物,除工商部门要监管外,其他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管理。刺猬属于野生动物,石鸡、环颈雉等可饲养。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驯养销售要到林业部门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猎捕野生动物销售的,由林业派出所民警和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人员没收猎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由工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奉。违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新疆库尔勒市巴扎上公开叫卖刺猬野鸡)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