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老赖被拘留后求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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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9日讯(记者 张建波 通讯员 温超洁)欠钱不还?被“逮”起来,“老赖”立马就“乖”了。近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下称梁溪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沈某实施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沈某在被拘留后,意识到了自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就涉及自身的三个案件主动提出一并解决的执行方案,与案件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据介绍,在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处沈某归还朱某借款本金2.8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沈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朱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梁溪法院执行局在向被执行人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后,沈某既未及时申报财产,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对沈某名下账户的冻结和扣划,只执行到小部分的款项,剩有大部分款项未执行到位。此时,被执行人沈某则逃之夭夭。
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及其名下车辆,经申请执行人的同意,法院决定先终结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再向法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3月2日(上周六)晚17点多,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沈某行踪,立即打110联系当地民警控制住沈某,并通知承办法官王法官。王法官立即组织书记员、法警、特勤至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核实案件情况,确认申请执行人身份,于19点多驱车前往新街派出所与民警核实被执行人沈某身份,并办理交接手续。
因被执行人承认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也无法与申请执行人对2万多的执行标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故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行为依法予以拘留。王法官将被执行人带至无锡市拘留所,希望其在拘留所反思错误,并提供可解决的执行方案。当晚八点多依法通知被执行人家属。等办完拘留手续,执行干警一行人才就近去吃晚饭,已是当晚20:30多了。
等到了3月4日,也就是本周工作日的第一天,王法官收到沈某来自拘留所的电话,声称愿意一次性支付名下3个案件所欠款项。王法官至拘留所提审被执行人沈某,沈某表示已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并如实陈述自己的履行能力,就他涉及的三个案件提出一并解决的方案,请求法院对其宽大处理,也表示以后会及时、全面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绝不再犯。考虑到沈某经拘留已认识到错误,保证日后会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三个案件的申请人也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法官决定提前释放沈某。
王法官表示,以前沈某都是在逃避执行,被拘留后主动联系法官,并决定直面自己承担的法律义务,使他涉及的三个案件得到妥善的解决,这也是拘留带来的效果。据悉,司法拘留是拘留的一种。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执行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作为执行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对于执行目的的实现起到了很大的帮助。而法院与公安采取联动机制,有效打击了与本案被执行人类似的逃避执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