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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修订秦岭环保条例 巩固违建别墅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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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修订,巩固违建别墅整治成果

澎湃新闻记者 王俊

据《陕西日报》报道,2月25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小组会议在西安召开,听取条例修订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研究修订草案讨论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主持。

会议指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进一步巩固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内容。要通力协作,真抓实干,为全面准确、高质量修订条例,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牢牢把握条例修订关键环节,强化政治站位,聚焦突出问题,突出依法修订,切实把中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到条例修订完善的过程中,为全面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成效、持之以恒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奠定法治基础。省级各部门要全面审视问题,以国家上位法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际为遵循,继续积极配合,扎实做好条例修订工作;相关市(区)和部门要启动配套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完善工作,确保省内法规体系健全、保护有力、更具针对性。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条例组织实施工作,夯实各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协同发力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同时,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用条例。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07年11月24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随后,2017年1月5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而此次修订工作有望于今年3月下旬进行。

据《陕西日报》报道,《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小组会议召开当天,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月25日召开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安排意见,召开时间拟定3月28日,会期2天。会议的建议议程包括审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议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