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通常是成于网络败于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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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红通常是成于网络败于德行
近日,杭州一名怀孕32周的孕妇在与丈夫散步期间,被一只未拴绳子的法国斗牛犬飞扑。丈夫保护妻子踢了犬只,后与狗主人发生纠纷,孕妇被狗主人殴打,被送往医院。据了解,狗主人系一名有300万粉丝的网红,参与纠纷的还有网红的母亲。(9月11日,《南方都市报》)
新闻出街,“网红”这名字让网友们反感倍增。微博用户@正宗长沙臭豆腐_对网红的不思悔改表示震惊:“这个所谓的网红事发后还在微博上宣传自己的店,借机炒作,毫无悔改之意,极尽恶俗之事,做人根本的廉耻心都没有。让这种人横行霸道是一种悲哀。”
对孕妇先兆性流产,网友纷纷表示同情,而对于抢先发声的一些官微,也有网友赶来奉上疑问。@老骆家的男神说:“我想艾特一下@平安滨江,他们出的那个公告说,孕妇是因为情绪激动导致的不适。这种说法是否有欠考虑?会对以后的案情发展产生什么影响吗?”
该网红拥有粉丝300万,然而,那又如何,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同样会招来人民日报官微的声讨。9月11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直接开声:遛狗不牵绳引争执,还涉嫌故意伤害孕妇身体。法律面前无网红,只有公民。“网红”不是护身符,更非特权通行证,“粉丝”越多越须节制。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秉公处理不偏袒,不扩大化。捍卫法律公义,让守法者有底气、违法者存畏惧。
身拥粉丝,自然不足以粉丝众多而成为护身符,但何以此类人物能够拥有300万粉丝,却提出了另一个值得全社会思考的问题。从运营的角度来看,这些网红又是如何吸粉成功的,颇值得研究。
好看的皮囊万万千,有趣的灵魂却寥寥无几。当前的粉丝经济,其中一些就是青春经济,是搔首弄姿的经济。而该网红对导致孕妇先兆流产并无丝毫忏悔之心,仍不忘借此热点营销,这自然击穿了我们的道德底线。
网红如果是靠皮囊上位的,则只要切入真实的生活场景,就将因德行不足、学养不够而露馅。对一众网友来说,喜欢谁,切不能以皮囊为唯一依据,否则,在这样的网红带动下,或前去其网店购物,或为其贡献其他流量,其实也是缴纳智商税。这种税,纳得冤屈。
回到网红致孕妇先兆流产一事来,法律有其处理的依据与逻辑,而对无数正想着靠网而红的一众人来说,守法是最基本的底线。否则,成也是网络,败也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