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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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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基本公共服务将向常住人口拓展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逐步实现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区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到2020年,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保、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强化乡镇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

在乡镇政府服务职能方面,《意见》强调突破城市化成熟地区街道办事处设置滞后瓶颈,加快地区办事处转制,按照成熟即转、属地管理、同步优化的原则,对全市地区办事处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根据难易程度统筹转制时间安排。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根据属地需求和部门实际,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建立完善乡镇统筹、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组成的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统一调度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硬化乡镇预算约束,严禁乡镇举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意见》提到,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优化调整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城乡统筹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人口、法人、地理空间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数据汇集,做好政务服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技术支撑;全面梳理区、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建设覆盖全市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一张网”,逐步实现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区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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