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国家舰船不得“入内”
新华日报
原标题:域外国家舰船不得“入内”
里海沿岸五国签署里海法律地位公约


图为5国总统出席鲟鱼幼苗投放仪式。
哈萨克斯坦、俄罗斯、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伊朗5个里海沿岸国家总统12日在哈萨克斯坦西部城市阿克套签署关于里海法律地位的公约,为里海沿岸5国今后分割里海海底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以及在各领域加强合作奠定法律基础。
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伊朗总统鲁哈尼当天在阿克套举行会晤,就里海法律地位、里海国家间合作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会晤结束后,5国总统签署关于里海法律地位的公约。
公约既没有将里海界定为海,也没有将其界定为湖。根据公约,里海沿岸国家海岸线往外延伸15海里的水域为该国领海,领海往外再延伸10海里的水域为该国专属捕鱼区,其它水体以及这些水体的渔业资源将由里海沿岸5国共同拥有。
对于舆论尤为关注的里海海底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分割问题,公约并没有明确规定各国应如何对海底资源进行分割。公约强调,里海海底资源将由相邻国家根据国际法准则通过谈判进行分割。根据公约,只要获得管道所经里海国家同意,相关里海国家就有权在里海海底铺设油气管道,但管道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公约还规定,非里海国家不得在里海驻扎军队,里海国家不得提供本国领土给第三国从事危害其他里海国家的军事行动。非里海国家舰船不得进入里海。公约要求里海国家在里海进行军事建设时需考虑其规模的合理性及其他里海国家安全利益,以使里海各国驻扎在里海的军队规模保持平衡。
当天,5国总统还签署了6份协议和备忘录,旨在强化5国在运输、贸易、经济、打击恐怖主义及有组织犯罪等领域合作。
里海位于欧亚大陆接合处,面积约37万平方公里,海底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多年来,里海沿岸国家就里海法律地位及如何分割里海海底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进行谈判,但由于各方分歧很大,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综合新华社电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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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解决争议的正确方式
哈萨克斯坦、俄罗斯、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伊朗5个里海沿岸国家12日签署历史性公约,结束长达20多年的争议,确定了里海的法律地位,为共同和平开发利用里海资源制定规则。
此次里海五国签署的《里海法律地位公约》,将里海的法律地位确定为“非海非湖”,为里海五国今后分割海底油气资源及开展相关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里海公约的签署,显示出沿岸国家突破难题、解决争议的创新思维和灵活性。公约将里海界定为拥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水域。这意味着,针对公海和大洋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非完全适用于里海。由此一来,根据里海公约,里海的海面将被归类为国际水域,而里海五国将分别获得15海里宽的领土水域以及靠近领土水域的10海里的专属捕鱼水域。
里海公约的签署,使沿岸国家迈出了对里海共同开发的重大一步。里海公约把海床划为区域资源,由里海五国根据国际法准则通过谈判进行分割,这为沿岸国家解决油气开发等相关争议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法律框架。此外,公约还就沿岸国家修建跨里海天然气管道达成共识。
里海公约的签署,为维护里海和平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证。公约规定了各国军事政治合作原则,保障里海仅用于和平目的,非区域国家的武装力量不得在里海驻军,非里海国家舰船不得进入里海,里海沿岸国家也不得提供本国领土给第三国从事危害其他里海国家的军事行动。
平等协商、共同开发、防止域外干涉,里海五国长达20多年的纠纷通过和平方式得以化解,给人以启示。里海五国的做法无疑是搁置争议、解决争端的正确打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