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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了,居然有“中元节补贴”!这些钱能不能发你心里有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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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惊了,居然有“中元节补贴”!这些钱能不能发你心里有数吗?


换届延时有补贴

坐班岗位有津贴

采血有补助

连农历七月半都有“中元节补贴”?

最近

各地通报了一批钻空子搞变通,

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或福利的典型

5月24日,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公布了4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共查处问题3922起,处理57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91人,其中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961起,处理158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9人。

制图:许仲冠

小圈子里“送温暖”,领导干部拿“大头”

从各地通报的案例来看,当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主要有:巧立名目、打“擦边球”,打着“人文关怀”“调动积极性”的旗号,以“换届延时补贴”“坐班岗位津贴”“采血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将“集体研究”当做“免责金牌”,利用职务之便,在小圈子里“送温暖”,领导干部拿“大头”;挤占挪用其他专项经费发放给个人,等等。

这些花样百出的“辛苦费”看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实则践踏了纪律底线。

4月25日,中央纪委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党工委书记陈玉慧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赫然在列。通报显示,2013年以来,在陈玉慧先后任茶淀街道党工委书记、寨上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两个街道经其同意,以“中元节补贴”“换届延时补贴”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300多万元,其中陈玉慧领取6.9万元。

有的在违规发放时,为了掩人耳目搞“人人有份”,实际上是“领导‘吃肉’,职工‘喝汤’”。

天津市近日的一则通报中曝光,河东区公园管理一所党支部原书记白云祥2013年8月至2015年11月负责区街道综合整修办公室工作期间,以加班费、值班费、节日补助等名义,为自己及整修办5名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4万余元,其中白云祥违规领取1.72万元。

造假账、虚列开支,小圈子里“送温暖”已触碰法纪高压线。

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原副县长黄志忠任漾濞县太平乡党委书记的短短5年间,该乡以伪造项目资料、制作虚假合同等手段,套取扶贫、抗震救灾、农村安全饮水等46个民生项目资金,累计达418万余元。被套取的民生项目资金中,有22万元被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

就在漾濞县纪委决定对一乡干部立案审查前一天,黄志忠还召开会议,商议套取8.5万元民生项目资金,用于发放“值班补助”和支付乡政府吃喝欠账。

违规发放津补贴日益隐蔽

违规津补贴等名目繁多,发放方式、发放渠道也日益隐蔽,有的甚至通过企业、社团组织等“曲线”发放。

中央纪委曾曝光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院长李刚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指出他“从本人与校企合作单位的劳务报酬中支出餐费,违规使用校企合作单位提供的经费用于发放奖金”。李刚的做法,正是为了逃避监督而玩起了“变形术”。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傅家峙社区党支部书记苏立昌,擅自决定使用社区公用经费奖励三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当然,钱只是在物业公司那里转了个弯——物业公司很快将这笔钱以活动经费、节日慰问、合作费等名义购买礼品回赠给社区干部。苏立昌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挖空心思违规发放津补贴

从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有关制度规定认识不到位或进行“选择性解读”,或沿用过期、失效的文件,甚至自行出台政策发放津补贴。

宁夏回族自治区曾通报,2014年至2016年,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两任主任张鸿云、杨占军曾先后主持召开由副主任王林、祁勇参加的主任办公会,无任何政策依据,研究制定《市电大分校教务教学有关费用发放标准》,自立名目、自定标准,以电大教务教学费、教材管理劳务费、招生奖励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共计92.44万元。四人最终被问责。

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党委原书记梁常兴对中央和省市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挖空心思违规审批发放津补贴奖金数千万元,导致全镇80多个单位滥发津补贴几近失控。今年4月,中山市纪委发布通报称,梁常兴已被撤职,降级至科员。

违规发放津补贴为何屡禁不止?

很多违规者侥幸心理作祟,总是认为“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引起注意”“我们操作得很巧妙,没人发现得了”“相对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规发放津补贴很难被发现,监督、调查也困难”,因而明知故犯。

“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也是原因之一。“这是我们班子成员一起商量确定的”,这句话成了常见托辞。打着“集体决策”的旗号,戴上“民主决议”的面具,实质上还是一种集体腐败;“人人有份”,看似体现了领导班子对职工的关心,归根到底是权力的任性。

有专家指出,国家早就强调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早有相关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没有针对地区和部门差异提出更加具体的制度措施,这也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禁而不绝的原因之一。

当然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并不是要剥夺干部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

机械地执行纪律规定

工会福利该发却不发

看似严格

实则是典型的领导干部不担当表现

也要问责

那么

哪些福利是你应得的?

其实,全国总工会早就相继下发过相关通知,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还对逢年过节都是什么节,慰问品有啥等做过规定:

“逢年过节”都是什么节?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节日慰问品”都有啥?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也就是说,端午节发些咸鸭蛋和粽子,中秋节发点简装月饼。员工生日时,也可以送上生日蛋糕……这些都是可以有的)。

“少量”的标准怎么定?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广东省总工会也下发过相关通知。

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至于“少量”在广东的标准为:全年发放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

此外,对会员生日进行慰问是工会的基本活动之一。根据广东省工会的《通知》称,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通知》还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还能享受什么福利项目?

为了切实保障职工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通知》还规定,基层工会在举办活动和开展各项工作中发生的奖励、补助、慰问金项目主要包括:

①优秀学员(自学)奖励;

②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奖励;

③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

④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

⑤逢年过节全体会员少量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会员本人生日慰问等。

能发多少?

不同情况下,能发多少福利?《通知》也有详细规定:

①对于奖励事项,应严格控制奖励面和奖励额度:奖励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人数的30%;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金一般不超过300元/人。

②工会组织集体活动,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中伙食补助标准发放现金或安排工作餐,最高不超过50元/人/餐。

③对会员个人和家庭因特殊困难的补助标准由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不超过2000元,尽最大努力让广大会员充分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

需要注意的是,节日慰问品需为实物形式,全总在工会经费“八不准”中明确规定,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

这些事儿不能做!

要特别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虽然说正常的福利待遇可以有,但下边这几件事可是中央严令禁止的,你可千万别做:

★1.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6.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需要提醒工会发放福利的组织者们的是,工会的钱在你手上,以下这些事你千万也别干:

★1、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2、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3、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4、违规设立“小金库”★5、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6、截留、挪用工会经费★7、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8、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部分资料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新华网、央视新闻、信息时报

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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