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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教育局干部冒用身份20年获辞职!网友:这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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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聚焦】教育局干部冒用身份20年获辞职!网友:这就算了?


“女子冒用他人身份20年,如今已是教育局干部”……近日,陕西“荆高峰”冒用学籍一事,引起广泛关注。教育局最新回应:已同意当事人辞职。网友却不依不饶:辞职就算了?

据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青春频道《都市快报》此前报道,1998年,时年16岁、出生于咸阳市三原县安乐镇的荆高峰中专落榜,与此同时其档案学籍失踪。

2017年,荆高峰意外获悉,一名与她同名同姓的“荆高峰”在三原县一家幼儿园担任园长。后经照片辨认,荆高峰指认该名园长“荆高峰”实为自己的初中同学李敏,而“荆高峰”已于三年前从幼儿园园长岗位调赴三原县教育局机关工作。荆高峰遂质疑李敏20年前冒用自己的身份,并顶替了学籍。

中专考试蹊跷落榜,

近20年后得知真相……

据报道,荆高峰是陕西三原县人,虽然家境一般,但小学到初中她的成绩一直名列班级前茅,希望通过学习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1998年,16岁的荆高峰上初三,同大多数成绩好的学生一样,毅然选择考中专师范。

与现在不同,在那个年代中专师范非常吃香,考上的难度甚至不亚于现在的名牌大学,许多优秀的学生第一目标都是上中专,甚至放弃上高中而去复习。 

然而经过煎熬的等待,发榜时她却找不到自己的成绩,学校告知她的档案学籍也一同丢失了。年轻的她没有多想,自此陷入落榜的痛苦中,心灰意冷之下选择复读一年上了高中。人生第一次重大挫折让她觉得愧对家人,成绩一落千丈,最终上了阎良一所大专院校。

毕业后荆高峰换过许多工作都不理想,结婚后辞掉工作的她把全部重心放在了照顾家庭,这件事便逐渐淡忘了。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2017年7月,一位远房亲戚来到荆高峰家中,与她父亲荆俊杰闲聊中,亲戚说荆高峰在他们镇上幼儿园当园长,很让人羡慕。这让荆俊杰十分诧异,女儿明明在西安,怎么会去当园长?加上“荆高峰”这个名字用在女孩身上并不多见,父亲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女儿。

这时荆高峰再细想当年自己落榜的种种细节,才猛然觉得不对劲。即使落榜也应该有成绩,更奇怪的是自己档案学籍也在那次考试中莫名丢失了。于是她委托父亲去了一趟西阳镇幼儿园,幼儿园工作人员称他们园长的确叫荆高峰,2年前已调到了三原县教育局。

在幼儿园一处公示栏内,荆俊杰看到了这名园长的照片,拍照后发给了女儿。经过仔细辨认,荆高峰终于认出,这是和自己同一年级的同学李敏。

20年后尴尬重逢,李敏承认冒用其身份

4月13日下午,记者随同荆高峰来到三原县教育局,打听得知该局职教股确有一个叫荆高峰的干部,但未听说其也叫李敏。

下午2时许,在三原县教育局门外,两个“荆高峰”终于相见。对于20年后这场尴尬的重逢,李敏似乎早已有心理准备。“那时候大家都还小,啥都不懂,许多事情只能由父母决定,说起来我也是受害者。”李敏承认冒用了荆高峰学籍档案一事,这些年无奈只能用这个本与自己无关的名字生活,并表示当时是自己母亲的一个朋友经办的。

荆高峰:“我应该叫你荆高峰还是李敏?”

假荆高峰:“……”

荆高峰:“我就想知道你当初是怎样顶替了我的身份?”

假荆高峰:“我承认是我不对,但那是我妈让朋友弄的,你看我给你点钱,咱们把这事一解决咋样。”

二十年姓名被人冒用,身份成绩被人顶替,人生路彻底改变。谈话中,李敏反复强调希望用金钱进行补偿,但对于荆高峰最关心的她身份被冒用的过程,李敏却始终不愿提及,并表示自己也说不清。谈话最终不欢而散。

荆高峰的初三老师高老师对这位学生仍有印象,并表示当年她的学习成绩的确很好。意外的是,提到那位李敏时,高老师表示,“她的学习不行,用了你的学籍上的中专,那时候这种事很多,但也必须家里有人能找到关系。”对于荆高峰的学籍是如何被顶替的,高老师却并未多谈。

教育局回应

网友:不能辞职就没事儿了……

4月14日23时12分,三原县教育局官方微博@三原教育播报发布消息称,4月14日下午,荆高峰本人提出辞去公职申请,经局委会研究决定,同意荆高峰辞职,并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上报人事部门。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根据调查结果,再做进一步处理。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不能辞职就没事儿了呀!一定要彻查……

还有网友纠正通报中的错误:

4月15日,澎湃新闻致电三原县教育局,该局办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确认,“局里领导已经在下面调查此事了。”

类似事件被央视披露

中国青年报查阅相关报道发现,不仅仅是荆高峰碰到了这种遭遇,据央视年11月报道,陕西渭南的田女士举报自己身份被冒用20年之久,中专录取书被冒领,学籍被顶替,与荆高峰的遭遇相似。

据央视报道,田女士举报后,公安、教育局、镇政府相继介入调查。

对此,央视评论员表示:

从本案来看,它有可能会涉及到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刑事方面是否涉嫌伪造国家公文、伪造身份证等,同时,冒名顶替者用假的身份信息获取了权益的话,是否涉嫌诈骗;在民事方面,被冒名顶替者应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撤销对方非法获得的相应权益,并申请赔偿。

类似的案件之所以发生是有原因的。冒名顶替者和父亲一方、相关的教育部门、招生部门、学校审核把关部门,以及监察部门都有责任。

希望冒名顶替者能够拿出积极配合的姿态,也希望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冒名顶替事件,还是不要急着“放人”

党小学

1998年,陕西省三原县女子荆高峰参加中专师范考试,却没成绩,学校称学籍档案也不慎丢失。让她没想到的是,与她同年级的李敏却顶着“荆高峰”这一名字上了中专,并最终入职三原县教育局。15日,冒名者已主动辞职,教育局同意辞职(4月16日《华商报》)。

又一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又一个被毁的人生遭遇。荆高峰万万没有想到,她被同学李敏顶替上了中专,并且成为一名教师——这本是荆高峰的人生梦想,而这一切在20年前顶替那一刻早已破灭。如果没有顶替,荆高峰或是一名有着稳定工作的教师,而不是为了生计到处奔波打工。“她(李敏)毁了我!”常人恐怕难以体会荆高峰心中的愤慨。

冒名顶替上学事件已不是个例,罗彩霞、王娜娜、王红……都是遭遇者,多数发生在以前信息网络不发达的年代。这类事件存在普遍共性,一是盗取他人入学录取通知书,二是伪造学籍档案、身份户籍信息,三是多人联手作弊、串通作案,参与其中的有学生家长、户籍管理人员,也有招录人员、学校教师,四是学生家长或利用关系或拿钱开道,违纪违规操纵。

此次事件,恐怕也难脱窠臼。当年,荆高峰的录取通知书是怎么落到冒名者手上的?荆高峰的学籍档案是怎么“丢失”的?李敏承认“那是我妈让朋友弄的”;荆高峰当时的老师说,“李敏用了你的学籍,家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从这些能够看出一些端倪,存在“印证”前述共性的可能性。

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事件中,13名责任人被处理,3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在罗彩霞事件中,其父及多名参与其中的公职人员受到严肃惩处。那么,在荆高峰事件中,有谁参与了冒名顶替造假、有没有违反党纪国法,有待深入调查,拿出一个让公众信服的公正处理结果。需要提及的是,荆家人去年找到教育局,之后就“有人找到家里要求私了,而且来头不小”。冒名者还想拿钱开道,给钱了事。对此,要谨防事件涉及的违纪违法问题被私了。

当然,还要防止草草处理了事。14日上午,当地教育局决定成立专门调查组全面核查。当天下午,李敏就提出辞职申请,教育局研究同意辞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此,网友并不买账:“辞职就没事了?”

事情没有查个水落石出,处理结果尚未作出,冒名者岂能一辞了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25条规定,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出国(境)或者办理退休手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还有相关规定,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方可解除聘用合同。依笔者看,对冒名顶替事件尚在调查处理期间,教育部门还是不要急着“放人”为好。(检察日报)

来源 | 中国青年报 检察日报

本期编辑 | 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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