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幸!两车相撞,小婴儿在安全座椅上躲过一劫
南宁晚报
• 崇左扶绥322国道两车相撞,小婴儿在安全座椅上躲过一劫
• 南宁这个友仔钻进纸箱开车,交警叔叔叫你来喝茶
• 南宁一司机大早上酒驾被交警查获,竟称喝酒是为“御寒”!
1崇左扶绥322国道两车相撞,小婴儿在安全座椅上躲过一劫
2月10日中午11点50分左右,在扶绥县东门镇322国道旧城村路段,一辆小车与一辆货车相撞。

从目击者和消防部门提供的照片以及视频中可以看到,小车损毁严重,一名妇女抱着一名孩子在路边等待救援,孩子头部流血,他是在事故发生后,被附近热心群众救出来的,受了轻伤。随后赶到的消防人员又从小车中救出孩子的父母和外婆,但不幸的是,父母已经当场死亡。
目前,幸存的孩子以及他的外婆正在扶绥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事故原因还在调查当中。
而据救援人员介绍,事故发生时,孩子正坐在后排的安全座椅上,因此没有受到更大的伤害,由此可见,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我们也再次提醒大家,现在正值春运,大家出行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来源:新闻在线
2南宁这个友仔钻进纸箱开车,交警叔叔叫你来喝茶
为切实整顿南宁市道路交通秩序,减少和预防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月1日至2月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2月6日上午,民警在邕武立交桥底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居然是钻进一个纸盒箱中进行驾驶操作的。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下,经询问,该车驾驶员在踏板上放了一件明显超高超宽的物件,由于物件过大遮挡了驾驶操作,车主就突发奇想,将盒子剪开,并把身体从开口处伸出来驾驶。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人意识到了错误,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卸货转运。




据了解,行动期间, 南宁交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饮酒或醉酒后驾驶 、逆行、闯红灯(含超线、压线停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超员载人、超长超高超宽载货等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电动自行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设置整治点,加强对明秀西路、大学路、鲁班路、壮锦大道、长虹路、秀厢大道、厢竹大道、竹溪大道、长堽路、青山路、凤凰岭路、佛子岭路、凤岭南路、铜鼓岭路、玉洞大道、江北大道、玉象路等重点路段的监控,切实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2月1日至2月7日电动自行车整治期间,南宁交警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41141起,其中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11344起,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6533起,逆向行驶的5680起,不按规定载物的3944起,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3831起,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或者交通管制的2361起,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1676起,违反规定载人1338起,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799起,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1100起,其他违法2535起。
来源:南宁交警微发布
3南宁一司机大早上酒驾被交警查获,竟称喝酒是为“御寒”!
2月8日晚,正当千家万户喜过小年的时候,却有2人因酒后开车,1人涉嫌醉酒驾驶被南宁交警八大队查处。马上就要过年了,不知道这个年他们将要以怎样的心情面对?当天晚上,南宁交警八大队在辖区科园科德路口设置检查点,针对小年夜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严厉震慑酒驾侥幸心理。当晚21时,当10多名执勤交警对同一个轮次途经该路口的一辆红色日产小车、一辆蓝色斯巴鲁越野车以及一辆棕灰色路虎越野车驾驶人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时,检测仪分别发生了变化,表明这三车驾驶人都有酒驾行为。

随后交警将他们带至旁边交通岗亭先后进行进一步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发现日产小车驾驶人李某酒精数值为61mg/100ml,斯巴鲁越野车驾驶人徐某酒精数值为26 mg/100ml,都达到了饮酒后驾驶的范围;而路虎越野车驾驶人陈某的酒精数值则高达105 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被交警带去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为什么喝酒了还要开车?”交警在对他们进行酒驾危害性宣传教育时,询问他们喝酒开车的原因。“今晚小年夜,出来吃饭过小年,忍不住喝点酒,被查到了只能自己担责了。”李某回答道。开斯巴鲁的徐某是位女士,她则说只喝了一杯葡萄酒,以为没有事的,没想到被查出酒驾来。

无独有偶,2月9日,南宁交警三大队指挥分中心通过电子警察中心管理平台与路面警力联动,整治车辆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拦截一辆桂A牌照灰白色小轿车时,查出该驾驶员竟然还酒后驾驶。
在对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王姓驾驶员脸色通红,交谈间也散发着一股酒气。民警方先健随即将驾驶员带回岗亭,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据驾驶员交代,自己是在吃早点的时候,见天气寒冷,就喝点酒暖暖身体,猜测交警不会这么早查车的,没想到这一喝酒成了“酒驾”,真是追悔莫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春节临近,小编希望广大驾驶人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杜绝、抵制酒驾行为,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南宁交警微发布
来源丨新闻在线、南宁交警微发布
三审丨周明勇 二审丨李仁玉
编辑丨雷媛媛(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