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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买“个人燃放类” 捻儿烧断了别立即查看

辽一网-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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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省烟花爆竹产品质检中心工作人员探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华商晨报记者 张诗尧 摄

消费调查

年货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沈诚)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春节的传统民俗,今天,迎春烟花爆竹将登台亮相,烟花爆竹在给人们带来了喜庆的同时,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近日,质检总局通报2017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烟花爆竹产品的合格率不容乐观,经检验,7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7.0%。

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业人士提醒市民,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购买产品包装上标注有“个人燃放类”字样的产品,切不可购买“三无产品”。

小、微企业鞭炮

质量存在短板

近期,质检总局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6个地区281家企业生产的281批次产品,其中,湖南、江西两大产业集中区抽查产品占抽查批次总数的90.8%。

经检验,76家企业生产的7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7.0%。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抽查发现,小、微企业质量存在短板,本次抽查的中、小、微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30.6%、64.8%、4.6%,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8.4%、69.2%、23.1%。小、微企业抽查合格率均低于平均抽查合格率,表明小、微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

本次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标志(运输和销售包装标志)、包装(运输包装)、引火线、引火线牢固性、引燃时间、结构与材质、固引剂碎片、主体稳定性、药量、燃放缺陷、线香类产品燃放高度、烧成率、计数误差等13个不合格项目。

针对本次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目前,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质监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责令整改、限期改正等后续处理措施。

不合格烟花爆竹“四大隐疾”突出

本次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烟花爆竹在引燃时间、引火线、引火线牢固性、结构与材质4个检验项目的安全问题突出。

隐疾一:

引燃时间项目不达标

燃放存隐患

引燃时间过短或过长会增加燃放者燃放过程的安全隐患。

本次抽查中有29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其中,18批次爆竹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小于标准规定的最短引燃时间3秒,主要原因是企业为减少安装时间及材料成本,未安装绿色安全引线或采用过短的绿色安全引线。

另外,11批次组合烟花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其中9批次大于规定的最长引燃时间8秒,2批次小于规定的最短引燃时间5秒,不合格企业对引线的长度过程检验控制不严。

隐疾二:

引火线项目不达标

未安装绿色安全引线

合格的引火线能够保证燃放者在烟花爆竹引爆前跑出危险区域。

本次抽查中有27批次产品引火线不合格,其中,爆竹有23批次该项目不合格、组合烟花类有3批次该项目不合格、喷花产品有1批次该项目不合格,主要是未安装绿色安全引线。

隐疾三:

引火线安装不牢固

易导致引火线脱落

引火线安装不牢固,容易导致引火线脱落,造成消费者误点燃烟花爆竹产品的快速引火线,发生事故。

本次抽查中有24批次引火线牢固性不合格,其中,爆竹有23批次该项目不合格,喷花产品有1批次该项目不合格,主要问题是未在绿色安全引线与主体间采取相应的牢靠粘接或其他固定措施。

隐疾四:

结构与材质项目不达标

易引发“炸筒”

产品的结构与材质是保证燃放安全的重要技术指标,控制不严容易出现“散筒”、“倒筒”、“炸筒”等危险。

本次抽查有18批次该项目不合格。主要问题是为了追求产品外观大气,在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之间增加垫板,筒体之间增加隔板;其次,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组合烟花筒体用纸,导致筒体壁厚达不到要求。

探访

市场

烟花注重环保,追求“小而精”

昨日,记者随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作人员探访辽宁供销鞭炮烟花有限公司,了解迎春烟花爆竹产品上市情况,未发现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本地市场。

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张继云介绍,目前,我省有122家烟花爆竹产品经营单位,上市品种达数千个,其中烟花产品逐渐向城市烟花方向发展,产品安全,追求“小而精”,儿童玩具类烟花品种增多。在工艺环节,注重环保,采用无烟无硫烟花药剂,在燃放效果上增加了特色,在燃放时间上也延长了,适合观赏。

在辽宁供销鞭炮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商品展售大厅内,记者注意到不少烟花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二维码标识。

张继云介绍,今年大多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烟花产品包装上标注上了二维码标识,消费者在选购时,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后,可通过视频观看烟花的燃放效果,通过观看视频进行参考,方便挑选。

消费

提示

购买时查看“个人燃放类”字样

市民如何选购到质量放心的烟花爆竹产品?

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业人士提醒市民,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时应查看经销商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购买产品包装上标注有“个人燃放类”字样的产品,注意识别产品包装标志,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燃放说明及警示语等基本信息,切不可购买“三无产品”。

另外,消费者要仔细检查产品外观,文字图案是否清晰、包装是否破损、产品是否受潮。

在存放烟花爆竹时,购买烟花爆竹后,应尽量缩短在家里存放的时间,注意产品不要靠近火源,不要淋雨受潮,不要储存量太大。

安全

提醒

断火、熄引切勿立即探头察看

质监部门提醒市民,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正确燃放烟花爆竹不容忽视,燃放烟花爆竹应牢记“五注意”。

注意一:选择室外空旷处,上空无障碍物,远离人群,离建筑物50米以上燃放,严禁在易燃易爆品,高层建筑物及居民集中地带燃放。

注意二:将产品直立放于坚实、平整地面,揭开箱盖打开至270度以上,并注意向上标志摆放。

注意三:燃放前要仔细观看燃放说明和警示语。

注意四:注意点燃引火线姿势:在正确识别引火线后,身体侧位、手臂伸直、用香支或香烟点燃(禁止明火点燃),点燃后迅速离开至35米以外的安全距离观赏。

注意五:燃放过程中如发生间隔时间过长、断火、熄引切勿立即探头察看,严禁再次点燃同一引线,避免发生炸伤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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