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非深户籍招生政策有变,不知道这些可能无法入学
深圳商报
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注意啦,24日,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服务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而是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
扩大义务教育覆盖范围——对居住证的要求:
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来没有对居住证是否及时签注及使用性做规定);
深圳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
每年签注一次;
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
使用功能中止。
——对社保的要求: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原来没有明确规定险种)。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港澳籍学生可以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进一步扩大了深圳义务教育覆盖范围。
精简申请所需资料管理办法精简了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学位的申请材料数量,取消了原“1+5”文件规定的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
教育部门提醒有就学需求的家长:
今年3月底、4月初开始的小一、初一学位预报名工作,入学政策将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并将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根据招生计划和积分情况安排学位。
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户籍类别、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时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间、计划生育情况等(积分入学详情,请关注各区积分入学实施方案)。

更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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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须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①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③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按照本规定办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其非深户籍子女申请就读,参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2、非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需核验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②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③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⑤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为何要实施积分入学?如何实施积分入学?
《管理办法》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积分入学制度,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管理办法》明确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基本要求,以区为责任主体,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区实际,不断优化和完善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类别、项目、标准和分值。
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户籍类别、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时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间、计划生育情况等。将深圳户籍和符合本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并根据招生计划和积分情况安排学位。实施过程中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积分入学详情,请关注各区积分入学实施方案)。
今年已经预知学位紧张,
各位爸妈记得早点准备好各项资料。
最后再次提醒:
为了您的居住证有效性保持连续,
一定要记得及时签注!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深圳新闻网 深圳特区报
编辑 余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