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该何去何从?
央视
大雾天气 高速发生连环追尾
为了其他车辆能安全通过
他站出来疏导交通
但不幸造成了右腿截肢

当法院判决书下来后
对方拒不履行
怎么办?
说法君为您解答!
1Q1
2017年11月6日,上海市申嘉湖高速因大雾天气,发生多辆追尾事故,我老公为了让更多人幸免遇难,帮忙疏导交通时不幸被后方来车撞到,造成右腿截肢。现被上海认定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是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对方不履行。病人情绪低落,身心的伤害、肢体疼痛,寻求帮助。我们该如何解决呢?
A1:
您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是必须履行的,若对方拒绝履行,律师建议您可以向原判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您丈夫所涉交通事故作出的判决是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在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最后,希望您老公保持积极心态,勇敢面对未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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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们公司是客服中心,我是客服班长。公司说要按照我们签入签出时长计算工时,但是系统有问题,会自动签出或者没有签入数据,公司不予理会,坚持按照签入签出时长计算工时以及工资。加班培训等说好的工时也不给。另外,已经连续三个月不给交公积金,我可以去劳动局告公司吗?公司需要赔偿我什么款项呢?
A2: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去劳动局争取维权。针对公积金问题,您可以请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法院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予理会,坚持按照签入签出时长计算工时以及工资,加班培训等说好的工时也不给的做法属于变相克扣工资,律师建议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因此,您可以请求劳动局责令单位及时支付。
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报酬等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您还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单位补足工资。根您可以去劳动局争取维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属于强制性。如果企业有违反,您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最后,希望你的事情能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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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您好,今天中午骑电动车的时候,在没设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的人行横道上(旁边有高清摄像头),躲避左转车辆,没和车接触,摔倒了,膝盖出血,腿上几处淤青。我准备一会去事故科报警。我想咨询您一下,这属于交通事故吗?当时我从地上爬起来时,车辆没停,司机在车内幸灾乐祸的嘴脸在笑。谢谢您!
A3:
您好!您因躲避车辆转弯而摔倒,这可能属于交通事故,建议您及时去交通事故科报警。
交通事故一般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的要素一般是道路、车辆、过错和意外损害后果,行人与车辆是否存在接触并不是构成交通事故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虽然未直接接触,但若受伤与机动车方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仍然构成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需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即驾驶机动车一方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应减速慢行并注意观察周围路面情况,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尚不能确定涉案机动车方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律师建议您可以及时去事故科报警,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律师提醒您以后骑电动车一定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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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就职某便民服务公司,入职填了劳动合同。我11月2日跟站点咨询离职,填写了离职表,申请12月1日离职,11月3日自动离职。管理人员说公司规定自动离职没上个月工资,我请问能拿到离职前一个月吗?
A4:
您好,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是自动离职(即擅自离职),您能拿到前一个月的工资,但可能会因自动离职而对公司承担一定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在该单位付出劳动,就有权利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30天满,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为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结清工资,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30天未满,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得擅离岗位,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您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之后,只做了1天便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但用人单位也应当结清已出勤期间工资,对劳动者应当赔偿的损失进行清算。
最后,希望您在新的单位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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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农村人坐种子公司的车去公司购买种子,返回途中遇车祸,膝盖后交叉韧带断裂,手术花费6万元,住院1个月,出院休养3个月,自己拿钱做伤残鉴定10级。请问,我应该索要多少赔偿?赔偿种类金额最低是多少?可以出示具体数字么?如果起诉应该起诉谁,公司的法人代表已经离世,索要赔偿有阻碍么?谢谢!
A5:
您好,对您的遭遇感到十分遗憾。您搭坐种子公司的车遭遇车祸,承运人应当对您的损失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您可以索要的赔偿范围以及最低赔偿种类金额律师需要了解您的年龄、受损状况等详细信息来确定。公司的法人代表离世,并不影响您对种子公司的索赔。
经机动车驾驶人同意,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虽然机动车驾驶人没有取得利益,双方也不存在客运合同法律关系,但是机动车驾驶人仍要承担保障搭车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造成搭车人人身损害时,由驾驶人依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您可以索赔的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无法确定您可以索赔的具体金额,请您对照自身情况,理清思路,及时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虽然种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过世,但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条规定,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因此您仍可以向种子公司提起诉讼索要赔偿。
最后,祝您早日康复。
感谢值班律师:

(周旭亮 北京市)

(任战敏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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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小编 | 黄醒尘
实习法务 | 申德杰 孙鸿亮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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