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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率先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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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专门场所,聘专人负责;去年前三季度全市受理47.5万件行政调解案件,46%调解成功

北京昌平区日前率先在全市成立区行政调解委员会和行政调解协会,同时设置专门场所,专门招聘10人,推动全区行政调解工作。

去年前三季度行政调解成功率46%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处长庞雷介绍,行政调解分为行政机关依法调解民事纠纷和调解行政争议两类。行政调解是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渠道,具有灵活、高效、便民的特点。

2015年5月19日,全国首部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北京市行政调解办法》出台,自此,北京行政调解工作发展步入新阶段,市级和各区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推动行政调解法制化、规范化。

《办法》当年9月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调解案件每年均达30万件以上。

仅在2017年前三季度,全市就受理47.5万件行政调解案件,其中21.9万件调解成功,成功率46%。其中有30多万件是民事纠纷调解案件,包括公安机关受理的治安类案件、交通纠纷、工商部门受理的民事纠纷、消费纠纷、合同纠纷等。

区行政调解委由常务副区长牵头

昌平区2017年依法调解行政争议、民事纠纷699件,调解成功561件,成功率超80%。

昌平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吕梁介绍,新成立的昌平区行政调解委员会,是指导本区行政调解工作的审议机构,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将全区各部门、街乡镇的主管领导纳入,主要负责审议区政府重大疑难行政调解案件和研究本区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作为在昌平区民政局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行政调解协会旨在将全区行政机关内从事行政调解的工作人员及行政调解组织和社会团体组织起来,更有效地开展各种行政调解工作。

方便居民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

吕梁表示,昌平区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和协会,将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调解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制度在方便居民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庞雷认为,此举是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的重要探索,其定位准确,形式规范,具有一定示范意义。不过他也指出,行政调解工作涉及领域众多,需要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和资源,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工作。

■ 案例

邻里打架 出警不忙结案忙调解

2017年9月,刘某报案,在昌平区百善镇百善村一饭店旁有人打架。

民警到现场发现,报警人刘某是洗车店老板,打人者王某是旁边地磅站的老板。因为洗车火爆,排队的车堵了地磅站门口,导致无法过磅了。双方纠纷中,王某打了刘某一下,伤情不重。民警考虑到双方是邻居,今后还要长期相处,如果简单处理,进行治安处罚,虽然可以结案,但解决问题的效果并不好。于是民警缓和双方情绪后,开始取证,随后采取治安调解工作。

经过调解,王某认识到错误,对刘某进行经济赔偿;刘某也表示要安排好车流,不耽误邻居生意。这样,一个治安案件就得到有效调解。

昌平区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陈晓平介绍,在民警出警和办案过程中,上述情况经常出现,公安机关也本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宗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陈小平表示,现在昌平分局各派出所都设立了专门办案场所,进行办案调解,由经验丰富的老民警进行行政调解,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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