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海口日报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建立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当时,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赵大程就《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接受了媒体记者采访。
记者:《意见》对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了哪些要求?
赵大程:出台《意见》,是提高国家机关执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普法实效的重要保障。《意见》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强调要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确定了国家机关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内容,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等七项职责任务。同时,对各级党委(党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中的工作职责也作了明确规定。
记者:如何按照《意见》要求,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
赵大程: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普法重点,比如: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等。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这些领域案件时,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还有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也要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及时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记者:请你谈谈以案释法制度?
赵大程:“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意见》是对这一要求具体化、制度化。以案释法要求法官、检察官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并要求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鼓励和支持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
记者:司法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赵大程:《意见》下发后,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张军部长明确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我们将在总结各地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意见》作出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对如何规划、落实在自身文明执法、公正司法过程中,建立学法、用法、讲法制度和执法普法跟踪制度,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培育宣传推广典型,全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