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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知道吗?员工请假,这些假必须批!

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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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请假,

你都编过什么奇葩的理由?

一夜之间 

“地方版请假条”

刷爆了 朋友圈

请假的理由层出不穷

但你知道哪些假期是单位必须批准的?

哪些是可以协商的?

哪些是有固定期限不能打折扣的?

病假

必须给

病假,是指职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的医疗假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由于职工身体不适才需要休病假,所以,职工只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就必须批准。


带薪年休假

应当给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以上规定表明,带薪年休假是法定的请假理由,用人单位应当统筹安排。万一不能安排,哪怕职工同意不休带薪年假,单位也必须给予补偿。

婚假

可协商

婚假,是指职工本人因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期间,由用人单位向职工如数支付工资。

在用人单位不能拒绝职工休婚假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与职工协商具体的休假期限。

产假

必须给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由于产假是法定假,用人单位对于女工休产假请求,必须无条件准许。

事假

酌情批


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须离开工作岗位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用人单位。


综合:申工社、新华网

新媒体编辑:于穆铭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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