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厦门正在严查这10种开车行为!严重的要负刑责…

海峡导报
新媒体管家
紧急@厦门所有车主
不想在路上被扣分罚款的
一定要注意了!
即日起!
厦门开始严查十大违法行为!
交警分析了今年以来四类重点车辆(大型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的主要道路交通违法数据,梳理出以下重点违法行为。

超速
1超速行驶会使驾驶人的视力严重下降,出现视觉偏差,导致驾驶人难以全面感知交通信息和路况,极易发生事故;它会使车辆操作稳定性恶化,如在弯道、路面附着系数较小的道路行驶,易发生侧滑或倾斜;它会导致车辆制动距离增长、行驶惯性加大,若处理不当,容易发生追尾、碰撞事故。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未达20%,均处警告,记3分;超速达20%未达50%,均罚款100元,警告,记6分;超速达50%未达80%,均罚款500元,扣留驾驶证,可并处吊销,记12分;超速达到或超过80%,均处1500元罚款,扣留驾驶证,可并处吊销,记12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达20%,均处警告,记6分;超速达20%未达50%,均罚款100元,警告,记12分;超速达到或超过80%,均罚款1500元,扣留驾驶证,可并处吊销,记12分。

超载超员
2为了多拉快跑,部分货车、客车会违法超载超员,如此一来增大了车辆惯性,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等事故。此外,由于超载超员的车辆无法按正常速度行驶,可能会长时间占用车道,甚至占用高速公路上的快车道,直接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
驾驶旅游客车载人未超过核定人数20%,罚100元,记6分;超过20%未达50%,罚200元,记12分;超过50%未达100%,罚500元,记12分;超过100%,罚1000元,记12分。
重、中型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罚500元,扣留机动车,记3分;超过30%未达100%,罚500元,扣留机动车,记6分,车辆所属人也要受罚,罚2000元;超过核定100%未达200%,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1个月,扣留机动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车辆所属人罚10000元;超过200%,罚3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扣留机动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所属人罚50000元。

酒驾、醉驾
3据相关实验显示,当人体酒精浓度达到100毫克时,人的反应速度会下降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影响驾驶人判断和操作能力。其次,造成视觉障碍,导致驾驶人无法分辨道路标志标线及交通状况。此外,饮酒后人易困倦,出现疲劳驾驶状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吊销,处拘留15天,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违法停车
4违法停车最明显的危害是阻塞交通,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
我市不少路段规定了禁停时段、限时停车时段,客货车辆驾驶人应注意观察标志标线,不在禁停时段内违法停车,按规定在限时停车时段内即停即走。

违法变道
5违法变道的行为主要有在实线路段变道、连续变更两个以上车道。违法变道的瞬间,其实就是临时堵死了车辆所在的车道和将要进入的车道。假设在一个三车道路段,你车从第一车道变更到第二车道,等于瞬间将两车道临时封闭。但如果你车从第一车道变更到第二车道后马上又变更到第三车道,等于临时封闭了三车道,三车道上的车均需减速行驶,而第三车道上的来车还可能因视线被第二车道上的车辆所遮挡,而与你车发生碰撞。

滥用车灯
6客货车车身较高,灯光强度大,滥用车灯会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安全。其中,滥用远光灯最常见。远光灯光束集中且亮度较高,其他车辆驾驶人受刺眼强光影响,会看不清前方车辆,从而导致交通事故。
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警告。

使用套牌、假牌
7使用套牌、假牌会隐藏车辆的真实信息,倘若假、套牌车有违法道路交通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也无法得到及时的查处,反而给被套牌的合法机动车所有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同时也助长了驾驶人肆意违反交通法规的气焰,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斑马线不礼让
8行人相对与机动车,处于弱势,设置斑马线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行人,可以说,斑马线就是行人的“生命线”。这条“生命线”明确划分了行人跟机动车的通行权和路权,行人在斑马线上具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应提前减速避让,若不减速慢行,将危及行人的安全。需要注意的是,客货车辆若难以在斑马线前减速礼让,往往伴随着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导致制动距离增大而刹不住车,如此一来往往会发生更严重的交通事故。

闯红灯
9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闯红灯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还影响交通秩序,严重威协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高速下闯红灯,更是容易导致车毁人伤。

闯禁行区
10根据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向运输始发地或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一经批准,运输车辆必需严格遵守有关部门规定的线路、时间、速度进行运输。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若控制不当,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生态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特别注意!这四类重点车辆
↓↓↓
(大型公路客车、旅游客车、
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
违法所有人也要承担刑责!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校车或客车严重超员、超载,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未取得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从事相关运输业务,严重扰乱运输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不但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沉重的代价。
最后
小编还要再多提醒一下
除了以上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要注意
今天至21日每日7时至18时
多路段禁行或单向通行
今天至9月21日每日7时至18时
国际会展中心及会展南路、会展北路、会展路文兴东路口至会展北路口段禁止车辆通行,持有2017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今天至9月21日每日7时至18时
会展南路环岛东路口至会展路口段实行由东往西(即环岛东路往会展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西往东行驶;
会展北路会展路口至展鸿路口段实行由西往东(即会展路往展鸿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公交车、特种车辆除外)。
截至9月21日24时
全市禁止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9月19日、20日 08:30-17:30
9月21日 08:30-15:00运营
发车间隔为每8-10分钟一班
12:00-14:00为每20分钟一班
该公交接驳专线由前埔公交场站始发,经莲前东路、前埔东路、文兴东路、会展路、吕岭路、展鸿路、会展北路、环岛东路、会展南路、文兴东路、前埔南路、莲前东路至前埔公交场站。中途停靠前埔公交场站、前埔医院、会展广场南、会展广场北、闽南大戏院、海峡会议中心、会展南路、前埔医院、前埔公交场站。
赶紧扩散出去!
提醒身边的车主们注意!
编辑 黄星源
综合来源 海峡导报、厦门交警、厦门网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海峡导报微信(ID hxdbwx)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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