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5日!!福州两司机快速路上斗车,刚好被后方车记录仪拍下(视频)
东南快报
三环快速路上,由于超车,
两男司机斗气,互不让行,
在近一分钟时间里,
双方在机动车道和应急车道上,
多次互相别车、恶意挡路。
把周边的行车司机吓得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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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气过程被后方车辆行车记录仪拍下
昨日,斗气视频在网络上热传。
8月7日18点21分45秒,一部车牌为闽A218L3的银色小车行驶在外侧慢车道,行驶在中间车道的车牌为闽AMW270灰色小车突然从其左侧超车,行驶到银色小车前方,尾部的刹车灯频频亮起。
21分47秒,因前方道路被挡,银色小车向右变道进入应急车道,加速准备超车。
21分59秒,银色小车放弃超车,开始减速、变道,但灰色小车居然也同时减速,继续挡在银色小车前方。随后,银色小车试图多次变道,而灰色小车并未让步,依旧跟着变道,持续挡住银色小车,甚至刹车减速。
22分26秒,接连变道超车未果的银色小车趁灰色小车不注意,迅速加速往右变道,进入应急车道。
直到22分38秒,两车终于呈现并排状态,银色小车也不示弱,突然转动方向盘,别向灰色小车,僵持了一会,前方出现一辆货车,才致使两车斗气结束。
22分43秒,闽AMW270就变道驶离。

(斗气视频截图)
据了解,这段视频是,
后方的一辆小车行车记录仪拍摄,
在两车斗气期间,
这辆小车至少有三次险些和这两车发生追尾。
两车斗气的行为,
引起附近车辆的不满。

(网络配图)
随后,福州交警迅速介入调查,
结合三环路沿线的监控,
和市民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
对该事件进行立案。

经查实,闽A218L3司机姓黄,26岁,福州仓山区城门人,闽AMW270司机姓张,27岁,长乐人,因为超车,两车互不让行,引发斗气,他俩因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5天拘留。

(网络配图)

他们斗气都被刑拘
而在去年11月11日,福州三环路,两小车司机因对刮擦事故不满,互相斗气,一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拘,成为我省首例媒体公开报道的斗气车司机被刑拘案例。
无独有偶,今年3月14日,福峡路一辆公交车和小车斗气,两名司机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双双被刑拘。
警方提醒 一定要注意别做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然后果很严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驾驶车辆一要保持平和的心态,特别是经过施工限行路段时,一定要有序通行,切勿抢行。类似李某这种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快记者 刘兴 东南快报新媒体刘阿宝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