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终于立法!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中青在线

国歌法9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国歌奏唱方式、国歌使用、国歌传承等,作出明确规范。

十年来坚持不懈呼吁国歌立法的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于海为解放军报新媒体书写感言:国歌中有中国故事,国歌中有民族精神,为我们的国歌终于立法喝彩!
权威解读
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聚焦国歌法三大看点国歌法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国歌奏唱方式、国歌使用、国歌传承等,作出明确规范。自此,这一充分寄托国民情感和心声的国家象征将与国旗、国徽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必将再次点燃人们对于国歌的热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80多年前,这首歌曲在抗日烽火中诞生,字字铿锵、句句雄壮的歌词伴随着激昂的旋律,在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广为传唱。多年来,国歌所承载的爱国情怀、忧患意识和奋勇前行的民族精神已深入人心。
事关国家尊严:
规范国歌奏唱方式场合
升国旗、唱国歌的庄严场面,有人拿出手机频频拍照;有人在演唱国歌时嬉笑、打闹;还有人在婚丧、商业活动中播放国歌。
“这都是对国歌的不尊重。”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于海痛心地说。
国歌法规定,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表示,这样的规定可以增强奏唱国歌的仪式感,体现对国家象征的尊重和维护。
“通过立法,把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声音的重要地位确定下来了,国歌可以享受到和国旗、国徽同样的保护。”于海说,同时也可以引起全国人民对国歌的关注,引导大家更多认识国歌、唱奏国歌,从而凝聚全民族的精神,在“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团结一致、继续前进。
此外,国歌法还明确了下列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
宪法宣誓仪式;升国旗仪式;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国家公祭仪式;重大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岂容歪曲贬损:
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熟悉的旋律曾在无数场合让亿万中国人民内心激昂澎湃。然而,损害国歌尊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将国歌恶搞成“股市之歌”的乱象更是令人愤慨。
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国歌法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国歌是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之一,肆意亵渎、玷污国歌,在气氛不适宜场合滥用国歌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禁止,国歌法对国歌奏唱行为应予以规范,还国歌以严肃性和神圣性。
随着国歌法的制定,国歌曲谱和录音版本也将有统一的“国标”。“此前,在不同场合,不同的指挥、乐队常常演奏出不同的版本。特别是在速度、力度和表情的表现方式上,差异巨大。”于海说,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声音代表,应该有统一的奏唱情感。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金雪萍表示,对国歌立法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是一种居安思危的警醒,也是一种对国家和民族精神结晶的崇高敬意。法律中对于如何正确应用国歌的具体规定,对社会公众兼具教育、引导以及惩戒等多重作用。
爱国情感融入血液:
国歌列入中小学教材
2008年,“5.12”大地震中,三年级学生许中政和许多同学一起被埋在废墟下面,在漆黑的废墟中,年幼的许中政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每天都要唱的国歌,通过唱国歌来转移注意力,为自己加油鼓劲,等待救援。同样被埋的同学听到后,也同许中政一起唱了起来。
“后来听说是搜救人员听到了废墟下的国歌声,才把我和同学们救了出来,可以说是唱国歌救了我们一命。”即将步入大学学堂的许中政回忆说,他们从小接受教育就是国歌一奏,立正、肃穆,这是对行为的规范。为国歌制定法律更利于维护国歌的地位、维护国家的形象、增强人们的爱国之心。
国歌法明确,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校园里,孩子们在操场上正自由活动,国歌突然响起,所有孩子们都自发停下脚步肃立……前段时间,这样一段视频红遍了网络,无数网友为之动容。
一些法学专家表示,将国歌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必修课,可以使学生们反复重温民族的屈辱与荣耀,有助于其对国歌注入更深刻的理解、更浓厚的情感,进而埋下爱国主义的种子。
“在校园、奥运赛场、边防哨所……每次奏响的国歌都是对祖国和民族精神的一次礼赞。”国歌展示馆馆长杨春霞说,国歌是代表国家的歌曲,是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国歌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强劲旋律,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青少年学习国歌的历史,可以更加深入理解国家苦难史,有利于激发广大青少年信念更坚定、理想更远大,肩膀有担当、行动有力量,不辱使命、奋发进取,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实现贡献力量。
(刘奕湛 等)

国歌是浓缩的国魂,是国家精神的象征,是中华民族薪火相传、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动力。演唱、演奏国歌是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形式,能凝聚人心,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84个字,奏唱46秒,国歌在讲什么?
“国歌有84个字,37小节,奏唱只要46秒。”在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于海的家中,他仔细整理多年来积累的厚厚几大本简报、几大袋材料和几十个不同版本的国歌曲谱。
“在演奏和指挥国歌的近50年中,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音符都已渗透进我的生命。”于海说,别人都说我犟,但有一种使命感促使我坚持下去。
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国歌法。十年来坚持不懈呼吁国歌立法的于海,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2008年3月,于海第一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首次参政议政,应该拿出什么样的提案呢?于海想起,这么多年来,自己从一个普通的乐队演奏人员,成长为解放军军乐团副团长、团长,与国歌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曾在国庆阅兵、奥运会开幕式等大型活动中指挥上千人的乐团演奏国歌。庄严的时刻,当几十万人安静下来,我指挥的手臂落下,铿锵有力的国歌奏响时,我心中的自豪和崇敬之情油然而生。”于海说。
然而,近年来国歌的使用出现了一些乱象。有人将歌词随意改编,有人随意改变国歌的演唱情绪,有人在演唱国歌时嬉笑、打闹,还有人在婚丧、商业活动中播放国歌。
历史上,国歌经历了几次变动,乐谱版本不统一,在唱奏速度、力度等方面没有统一标准。今年6月,国歌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时,一位70多岁的老音乐家发现,媒体报道中引用的一个曲谱版本,竟有几十处错误。
“这些现象都太不应该了。”于海痛心地说,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声音、第一歌曲,应该得到保护。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唤醒了他推动立法保护国歌的意识。
刚开始,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要为国歌立法。在一些场合讨论国歌立法的时候,还有人提出,我们的国歌歌词是不是过时了,是不是应该写一个新的歌词?但于海坚持:国歌不能改!
于海查了很多资料:1949年探讨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的时候,也有人提出疑问: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为什么还要说“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呢?大家为这一句话展开了很多讨论。最终,还是确定用《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提醒中华民族居安思危、不断前进。
“从创作来讲,国歌也是非常经典、优秀的音乐作品。”于海说。
于海说:“我们仍然需要居安思危、众志成城,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因此,国歌不能改。”
多年来,于海自费几十万元,把所有版本的国歌录制了唱片、整理了乐谱,希望有机会贡献出来,帮助人们正确奏唱国歌、了解国歌的内涵。
他曾经写道:国歌是浓缩的国魂,是国家精神的象征,是中华民族薪火相传、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动力。演唱、演奏国歌是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形式,能凝聚人心,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于海认为,可以借国歌立法的机会,唤醒人们对于国歌的重视,引导大家更规范地唱奏国歌。
“以前,国家的一些重要会议开幕都是奏国歌,2009年之后,一些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唱国歌。因为演唱更能让人体会国歌精神,培养爱国主义情怀。”于海说。
此外还需要公布准确的国歌曲谱,明确一些奏唱礼仪。比如,唱国歌时嬉笑打闹是不合适的。唱国歌是为了激发爱国热情,不论唱得准不准,都应该积极去唱、努力学习准确奏唱。
于海认为,国歌精神的传承要靠青少年,可让国歌教育以更容易接受的方式走近中小学生,作为传承中国精神、讲好中国故事的载体。
(丁静、荆天)
言论
不尊重国旗国歌,就是不尊重自己
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国歌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歌法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这标志着侮辱国歌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香港曾多次出现嘘国歌事件。在2015年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香港主场迎战国家队赛前奏国歌期间,一些极端“本土”以及“港独”势力,在球场内大声“嘘”国歌。在2016年,香港专业进修学校(港专)一批应届毕业生趁毕业典礼奏国歌时,竟举“反人大释法”标语闹事等等。国歌法如果实施,意味着类似的事件就是违法的,必将追加法律责任。
还记得上学时老师问我们为什么我们国家国旗是红色的吗,还记得老师告诉我们鲜艳的红领巾是国旗的一部分吗?红星红旗是先烈们鲜血染就!国歌就是在那逆境中,为了激励广大爱国将士,为了鼓舞不做亡国奴的中华儿女所创作的,字字句句都民族的呐喊、不屈、抗争与自强,体现我们的民族精神,不容侮辱。
国旗、国徽、国歌,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凝聚着人民的民族情感。
国有国格,人有人格。
任何不尊重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实质就是不尊重国家、不尊重民族,也是不尊重自己。
今日中国,由大向强,赢得了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尊重。我唱国歌,我骄傲!
(唐启刚)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第四条 在下列场合,应当奏唱国歌: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
(三)宪法宣誓仪式;
(四)升国旗仪式;
(五)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
(六)国家公祭仪式;
(七)重大外交活动;
(八)重大体育赛事;
(九)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第五条 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
第六条 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
第七条 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第八条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第九条 外交活动中奏唱国歌的场合和礼仪,由外交部规定。
军队奏唱国歌的场合和礼仪,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十条 在本法第四条规定的场合奏唱国歌,应当使用国歌标准演奏曲谱或者国歌官方录音版本。
外交部及驻外外交机构应当向有关国家外交部门和有关国际组织提供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供外交活动中使用。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向有关国际体育组织和赛会主办方提供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供国际体育赛会使用。
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组织审定、录制,并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第十一条 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
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第十二条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对国歌的宣传,普及国歌奏唱礼仪知识。
第十三条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等重要的国家法定节日、纪念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规定的时点播放国歌。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它是一首歌曲,已不只是歌曲。
这歌声,穿过82年时光,听来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我们的国家气质,也是我们国家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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