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到23岁的时候,我谈过一场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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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人是我追的。#
1
十九到二十三岁的时候,我谈过一场恋爱。
叶先生比我大五岁,我们在一次志愿者活动中认识。那天他站在人群中表情严肃,有序引导着活动入口的人流。我望向他的一瞬间,叶先生正弯着身护一位老人进入会场。那一瞬间,我心动了。
嗯,人是我追的。
刚在一起时我还背着双肩包扎着高马尾穿着粉红色毛衣背带裤平底鞋。而叶先生却总是与衬衫皮鞋为伍,俨然一副大人样。
所以我经常调侃叫他叔叔,叶先生从最开始的尴尬一笑而过,渐渐地也竟变得习惯,开始回应我起来。
我们约会地点大多都会选在校园里约会,叶先生说这样更能贴近我的生活,他希望一直保留着这份青春的俏皮感。我喜欢带他去学校的眉湖转转,或者跑一跑操场。甚至去西门外的奶茶店坐着喝杯奶茶我都是喜欢的。喜欢就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儿,裹挟在目光里,稍不留神就跑了出来。

每次来找我,叶先生都会很刻意地穿得“年轻”一点,把衬衫换成T恤,把皮鞋换成休闲鞋或运动鞋。“叔叔你逆生长怎么光逆身体不逆脸!”我总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打趣他的机会,他哭笑不得一只手过来直接盖住我脸,“这样你就看不到叔叔的脸了!”
2
叶先生的父亲是市里的要干,家境是不错的,要强的叶先生却并没有选择去吃上一辈的免费餐。选择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叶先生总是比我忙碌,特别是月初月末那几天,常常顾不上自己。为此我没少抱怨,可是再忙,叶先生也会记得每天的例行短信。
“晚上吃的什么?”他的问题总是那几个。
“荷二食堂兰州拉面~”
“不是不喜欢吃面吗?”
“我还不喜欢线代呢,你偏让我做!”
“傻丫头。”
说实话,第一次去叶先生公司时,我心里挺忐忑的。怕他忙得顾不上我,更怕他并不欢迎我去。幸运的是,这些臆想都没有发生。看到我出现,叶先生高兴得像个孩子,主动拉着我向同事们介绍,也不顾忌我的学生身份。
后来我问他,“你怎么胆子那么大,不怕别人说闲话?”
他在一旁静静回了句,“胆子大的是你吧,敢和叔叔在一起。”
我“噗”的一声笑出来,叔叔两个字从他口中说出来倒显得阴阳怪气。

3
从小生活在南方的我,对雪没有太多的认知,二十岁那年才知道什么叫粉妆玉砌什么是银装素裹。郑州初雪那天,我在学校。激动地给叶先生打电话,“叔叔!外面下雪了,我的初雪!”
一个小时后他竟然出现在我面前,还带着给我的手套和帽子,“初雪得和叔叔过。”
我们就真的躺在了雪地上,耳鬓厮磨。这场雪,我永远都会记得的吧。
也就是那天,他决定在我的学校外面租一套房子,叶先生说,这样就不用每次单位学校和家来回跑。
自己赚钱就是任性。
搬过来后,叶先生与我见面的时间更多了些。有时候还会抓着我去上自习。他写他的策划文案,我在一旁痛苦地看我到大三下也没有考过的统计学。
我喜欢看韩剧,也喜欢看快乐大本营,偏偏这两种是他最不能理解的东西。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俩一起看。前提是我得为他煮一碗水饺,调料里多葱多蒜还不能放醋,在一起久了,叶先生也逐渐被我训练得能吃很多很多的辣椒。
对,很多很多。
4
叶先生喜欢爬山,所以我的周末常常被爬山占据。现在的叶先生,爬山明显不如以前了,我调侃他说一定是老了,不如我们年轻人了。他不辩解,事后却对我说,“因为现在除了自己还带着个拖后腿的队友。”
“我明明是贤内助好吗!”我一点也不服气,说着就往他背上蹭。
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是他的贤内助,和他在一起的时光里,我连做饭和熨衣服也没有学会。反而是他教给我许多生活的琐碎。
我青春里的很多固执和偏激也在遇到他之后变得温和起来,就像一条快撕裂挣扎的鱼跳进了水,从此就不愿意再上岸了。
“真神奇。”
“神奇什么?”
“你说,我为什么会喜欢你啊?”叶先生坐在沙发上,我躺在他的腿上,闭着眼睛问道。
“因为我帅。”他看着部门里新员工的资料,一身正气地回答着。
“那你喜欢我是因为我美咯?”我美滋滋地翻起身看着叶先生。
“因为我善良。”叶叔叔嘴角狡黠一笑。
我二话不说推了他一掌佯作生气,叶先生赶紧捏了一把我脸,又补上一句肉麻到死的话。
“我很爱你,杨晚。”

5
我爱你这种话,叶先生只对我说过两次。一次是沙发上,一次是在我大学毕业和他旅行的火车上,在我们把车窗打开凉风扑来望向对方的时候,他轻轻吐出。
旅行的最后一站,我带叶先生去了重庆。在红岩坝的小巷子里,他一边吃着我为他点的特麻老麻抄手,一边埋怨,“凭你们这辣椒,你休想我搬过来”。说完,叶先生又哈了一口气。
我用手帮他擦掉鼻头上的汗珠,在他那又红又油的嘴唇上轻轻吻上一口。
后来我回家乡找工作,叶先生没有来帮我,他知道我不会接受他的白帮忙,就像大学时我没有真正搬过去和他住只因为我付不起三分之一的房租。他懂得我性格里的倔犟。
我们保持着暂时的异地恋,他一直在申请把工作调到西南分部,等申请批准后就过来找我。我一直在等着叶先生的申请。
我终究是没有等到。
6
高速公路结冰,叶先生所在的汽车发生了追尾。
那晚,我正在家里给他织围巾,妈妈在一边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阿嚏”,我揉了揉鼻子。降温了,妈妈起身把客厅卧室的窗户都关上。

“郑州那边天气怎样?”我妈问。
“没家好,不过有暖气。”
“那你这围巾还用得上吗?”
嗯,真的再也没用上。
我再也没有见过叶先生,一场贯穿了我整个大学的爱情和我的青春一起再也找不到了。情感是靠人维系的。
我哭了整整一个月。
后来,我穿着平底鞋围着那条没有织完的围巾去大学里走了一遭。一个人爬上山顶,自己与自己耳鬓厮磨。
“初雪啊叶凡,我的初雪!”似乎还是不久前的事,我却再等不到他拿着围巾和手套来迎我。
后来我去看过伯父伯母,为他们煮了饺子,没留神,我调了叶先生最喜欢的佐料。手也是有记忆的吧。“我都能想象出他坐地上吃饺子的样子,一点不讲究。”阿姨说。
我知道叶先生一定会对我说,生活一定要往前。爱是一种勇气,不爱也是一种勇气。也许我仍然会结婚生子,与另一人共度一生。
沈从文的情书中写:“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可是我只爱得了一个正当恰好年纪的人。
就像在毕业旅行的火车上我回应叶先生说爱我一样。
“叶凡是我的。”我嘴角微扬。
“嗯,我是你的。”
“我也是你的。”
“谁?”
“我。”
“谁?”
“杨晚。杨晚是叶凡的!”
—THE END—
作者/胡宝丹
来源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ID:chinaumu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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