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月28日前未休完产假者,仍可享受158天产假!
政府网站

7月2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新修订的《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产假增加六十天
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
无论生育大宝、二宝都可以享受
98天+60天=158天的产假
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此消息一发
获得了新疆妈妈们的纷纷点赞
但还有不少正在休产假的妈妈
也随之陷入了纠结之中
“我是在《条例》出台前,即7月28日之前生的宝宝,还能享受到这个福利吗?”
“我的产假还有一个月就要休完了,能跟着新《条例》搭个‘顺风车’吗?”
一时间
到底产假如何休
成了大家最关心的话题

小编现在就告诉你们
凡7月28日前未休完产假妈妈们
均可以享受到新修订的
《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中所规定的60天延长产假啦
即总计产假158天哦

同时,新修订的《条例》颁布
凡是符合政策范围结婚的初婚夫妻
都可享受到“3+20”共计23天的婚假
再婚、复婚人群享受3天的基础婚假
来源:天山网
编辑:张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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