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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暴!河北定州4名未成年人楼顶杀人焚尸 警方:已全部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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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定州市公安网络发言人发布微博,通报一起警情通报:


8月10日晚20时许,该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侯某、张某瑞、王某安、杨某艺(4人均未满18周岁)因琐事与张某东产生矛盾,在某小区楼顶天台对张某东进行殴打,后将张某东勒死并焚烧。目前,警方已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瑞、侯某、王某安因琐事与张某东产生矛盾,伺机对其进行报复。8月10日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侯某、张某瑞、王某安、杨某艺以打扑克为名,将张某东骗至某小区楼顶天台对张某东进行殴打,后将张某东勒死并焚烧。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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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少也应克制,虽然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地包容度,但是,绝不是不担责,后果依然很严重,好好的人生就这样被年少时的一时冲动毁了,实在是很不值。同时,也警示了家长们应注重对青少年教育,无论是学习层面还是人格塑造方面。


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刑法条文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量刑指导意见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齐鲁晚报及网络

本期编辑  于澄 宋胜男  陈睿哲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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