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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就慰安妇问题怼联合国 宣称别妨碍共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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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强征“慰安妇”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期间对亚洲等受害国人民犯下的严重反人道罪行。虽然日韩在2015年末就慰安妇受害者问题达成共识,但韩方慰安妇受害者援助团体认为,日韩达成的协议并不充分,“慰安妇”这一历史问题并不能认为已得到完全解决。联合国近日也提出同样观点,并建议修改慰安妇问题共识。但日方非但未能听取该建议,反而发表反驳文件,对联合国这一建议提出批评。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5月12日发布报告指出,慰安妇受害者“是二战期间性奴隶制度的牺牲者”,认为日韩两国达成的共识对于恢复受害者的名誉并不充分,并建议对这一共识进行修改。

日本共同社5月24日报道称,关于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建议修改2015年日韩慰安妇问题共识一事,日本政府反驳文件的全部内容近日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的网站上公开。文件批评称,修改共识会使支援原慰安妇受害者的韩国“和解治愈财团”难以开展工作,对治愈原慰安妇心灵创伤而言是“开倒车”。

报道称,应日本政府的要求,文件的英文版在该网站发布。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24日的记者会上指出,“今后也将向委员会在内的人权问题相关人士就日本政府的想法加强说明”。日本政府对于表示“将留意”上述修改建议的韩国政府也将继续要求其履行慰安妇问题共识。

反驳文件关于确认慰安妇问题“最终且不可逆地解决”的日韩共识介绍称,“受到以当时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为首的国际社会和美国政府的欢迎”。

对于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建议指出的“对受害者的补偿及名誉恢复、防止再发措施不能说很充分”,文件反驳称许多原慰安妇受害者对共识给予肯定评价。文件还提出为恢复原慰安妇的名誉与尊严、治愈心灵创伤,也有必要切实履行日韩共识,并要求“希望不要妨碍共识的履行”。

此外,文件还批评称委员会没有通知日本政府也未提供说明的机会,以部分市民团体的主张为依据,“单方面提出建议的做法不公正”。关于建议中将慰安妇称为“性奴”的表述,文件表示“与事实不符”。

事实上,有关“二战”期间慰安妇问题,中韩历史学者普遍认为,日军慰安妇受害者大多存在强征及诱骗等现象,且多数来自中国、朝鲜半岛、日本本土、日据台湾以及东南亚等部分国家和地区,其中在日本本土召集的慰安妇又被称为“女子挺身队”。1996年,联合国曾就日军慰安妇问题出台报告,将慰安妇制度认定为性奴隶制度。 2012年12月,中国历史学者在举行的《南京大屠杀全史》出版发布会上提出,应将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强征的中国、朝鲜等国的“慰安妇”改称为“性奴隶”。

与此同时,多数慰安妇受害者对于这份共识并未给予肯定。2015年12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与韩国总统朴槿惠的电话会谈中表示,“一想到前慰安妇们难以用笔墨与言语表达的痛苦,我就十分心痛。作为日本国的首相,对此表示由衷道歉和反省”。随后,日韩双方达成协议,其核心内容是韩国政府为慰安妇受害者成立援助基金会,接受日本政府1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390万元)的财政预算出资。以日本政府认真落实协议内容为前提,日本两国政府确认慰安妇问题得到最终的、不可逆的解决。

韩国受害慰安妇援助团体“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在日韩达成共识的当天就谴责该共识是“辜负受害慰安妇与韩国人民厚望的外交勾结”。受害慰安妇老人李溶洙也说,想讨回的是法律公道,而不是为了钱。该协议会还发表书面声明指出,虽然日本政府称对慰安妇问题负有责任,但协议没有包括涉慰安妇罪行是由日本政府和军队犯下的有组织犯罪的相关内容。该协议会质疑,协议没有指明日本政府是犯罪主体,安倍晋三本应代表日本政府亲口道歉,但道歉形式仅止于由他人代读,道歉对象也过于模糊。声明还批评称日韩共识是一场“屈辱外交”。

此外,还曾有观点一针见血指出,日本之所以希望与韩国尽快了解慰安妇问题,一方面是其在东亚收到压力,另一方面也有战略方面的考虑。同时,美国一直希望在东北亚地区保持美日韩同盟,并要求日韩改善关系。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也不能说日韩双方的历史问题完全解决了,关键要看日本能否正视历史。如果日本仅从战略需要考虑出发,是不会真正达到和解的。

中国外交部也曾多次就慰安妇问题指出,强征“慰安妇”问题铁证如山,不容抵赖。日本政府到今天仍然在这个问题上矢口否认,视而不见,这只能再次暴露出日方在历史问题上的错误态度。只有切实正视和深刻反省历史,才能真正卸下历史包袱。日方应以史为鉴,重视有关国家和国际社会关切,以负责任的态度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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