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媒体说明会
西南商报
随着招生季的到来,家长们也越来越关注,2017年5月11日,四川省合江县教育局召开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媒体说明会,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合江县教育局局长冯图,合江县教育局副局长杜献文,合江县人民政府总督学罗泽出席媒体说明会,合江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卢玮主持。
合江县教育局副局长杜献文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泸教局函〔2017〕86号)精神,2017年,合江县中小学招生强调“平稳”总基调,招生政策与往年保持不变,更加突出“完善流程、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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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学校及名额
合江县人民小学校(672名)、合江镇中心校(288名)、合江镇月亮街小学校(192名)、合江县幼旭学校(288名)、合江镇红卫小学校(192名),合江镇郊区学校(文桥小学校、大石坝小学校、流杯池小学校、金银石小学校)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招生人数。
二、报名登记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第一类:
原汶兴小学招生范围合江镇贯湾村、大同村、桥凼村、大水河村适龄儿童。
第二类:
合江镇城区户籍人口。
第三类: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江城区已购房,且能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等有效证件。
第四类: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2017年6月18日前在合江城区从事经营活动1年以上,且能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租房合同等有效证件。
2.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2017年6月18日前在合江城区劳动就业1年以上,且能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机构提供的用工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证明、连续1年以上工资证明及租房合同等有效证件。
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合江县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的,需同时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就业合同、社保机构提供的用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证明,经县投资促进局和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2017年6月18日前在合江城区从事经营活动或务工就业1年以上,但不具备第一、二、三类和第四类1、2、3项条件的,需同时提供居住证明(暂住证)、租房合同、缴纳水电气费收据等1年以上有效证明,并由监护人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入户调查审核,社区主任签字盖章,社区民警签注意见,派出所盖章。
三、招生办法
(一)第一类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办法。
1.报名办法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公告时间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人民小学报名登记。
2.报名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公示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14日—15日将报名登记名单公示在人民小学校门口。
4.招生方式。
安排就读人民小学,若不愿意就读人民小学的,由合江镇统筹安排在县城区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二)第二类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办法。
1.报名办法及地点。
合江镇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公告时间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合江县幼旭学校报名登记。
2.报名登记时间。
2017年5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公示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22日—26日将报名登记名单和摇号办法公示在合江县幼旭学校校门口。
4.招生方式。
报名时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本着自愿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合江城区选择就读学校。如自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则所有报名学生就读该校;如报名人数超过了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合江镇人民政府组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就读该校的适龄儿童。第一次摇号未中的,则参与由合江镇人民政府组织的第二次摇号,确定在城区就读的学校。参与第二次摇号的,只能在摇中的城区学校就读。
5.摇号时间及地点。
第一次摇号时间:2017年5月27日上午9:00。
第二次摇号时间:2017年5月27日上午11:00。
两次摇号均在合江县幼旭学校校园内举行。
6.报名入学注册。
学生家长凭户口簿于2017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逾期不再补报。
7.公示空缺学位时间及地点。
根据原汶兴小学招生范围和合江镇城区正住户口适龄儿童报名注册人数情况,及时公示城区招生学校空缺学位。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9日—6月2日,公示地点为合江县幼旭学校校门口。
(三)第三类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办法。
1.报名办法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及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合江县幼旭学校报名登记。
2.报名登记时间。
2017年6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公示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5日—9日将报名登记名单和摇号办法公示在合江县幼旭学校校门口。
4.招生方式。
报名时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本着自愿就近入学的原则报名选择城区有空缺学位的学校报名。如自愿报名人数未超过该学校招生计划空缺数,则所有报名学生就读该校;如报名人数超过了该校招生计划空缺数,则由合江镇政府组织第一次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就读该校的适龄儿童。第一次摇号未中的,则参与由合江镇人民政府组织的第二次摇号,确定就读的学校。参与第二次摇号的,只能在摇中的城区学校就读,未摇中城区学校的自愿选择在郊区学校就读。
5.摇号时间及地点。
第一次摇号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9:00。
第二次摇号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11:00。
两次摇号均在合江县幼旭学校校园内举行。
6.入学报名注册。
学生家长持户口簿于2017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逾期不再补报。
7.公示空缺学位时间及地点。
根据第一、二、三类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注册人数情况,及时公示城区招生学校和合江镇郊区学校空缺学位。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16日,公示地点为合江县幼旭学校校门口。
(四)第四类龄儿童报名入学办法。
1.报名办法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及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合江县幼旭学校报名登记。
2.报名登记时间。
2017年6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公示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19日—23日将报名登记名单和摇号办法公示在合江县幼旭学校校门口。
4.招生方式。
对符合第四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果在符合第一、二、三类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就读之后城区学校和合江镇郊区学校仍有空缺学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本着自愿就近入学的原则选择有空缺学位的城区学校或合江镇郊区学校报名。报名时自愿选择有空缺学位的城区学校和合江镇郊区学校各一所。如城区学校自愿报名人数未超过该学校招生计划空缺数,则所有报名学生就读该校;如城区学校报名人数超过了该校招生计划空缺数,则由合江镇政府组织第一次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就读该校的适龄儿童。参与第二次摇号的,只能在摇中的城区学校就读,未摇中城区学校的,只能在报名时自愿选择的郊区学校就读。
5.摇号时间及地点。
第一次摇号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9:00。
第二次摇号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11:00。
两次摇号均在合江县幼旭学校校园内举行。
6.入学报名注册。
学生家长持户口簿于2017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逾期不再补报。
四、有关要求
(一)凡属今年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务必按以上要求按时报名登记,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不再办理。
(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户籍未在一起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离婚证)或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法定机关出具的法定监护证明材料。
(三)报名登记时必须持最新、规范的户口簿,对户口本不规范的(过于破旧、手写、私自涂改、每页户号不一致等),必须更换后再报名登记。
(四)凡是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隐瞒登记的,国家学籍系统查重后无条件退出现读学校,回原校就读。
(五)严禁伪造假户籍或其他入学证明材料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城区报名入学资格,回原籍入学,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组织实施
合江镇人民政府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县公证处现场公证。
合江县教育局副局长杜献文强调,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进程、招生时间、招生监督电话、录取结果等全部公开,严格执行《合江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为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级各类学校将组织学校开放日活动,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招生宣传。
记者 杨池能 通讯员 卢玮 叶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