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拜金女”,却有个“拜金妈”!她收的钱跟我有关系吗?
央视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纠缠不休的前男友
遇上了“拜金妈”
连父亲也跟着他们瞎掺和
收钱 收物还不够
居然要联合打压我?
你们这是要......
逼我跳诛仙台吗?

那,他们收的钱跟我有关系吗?
我,到底该怎么办啊?
遇上这样的事 真是心碎
来看看律师是怎么解答的吧

两个年轻人谈恋爱,女生已提出分手,男生还纠缠不休。私自跑到女生家里,与女生父母合伙打压女生。因为女生母亲缺钱,男生正好抓住这个心理,塞给女生母亲钱。女生很无奈。多次在事前,电话强调不能再收任何与财物有关的东西。女生母亲还是收了钱,是不是不关女生的事?还有这种情况,女生如何保护自己?
A1:
答:您好!您的母亲不应该干涉您的恋爱自由和婚姻自由,她收受的财物与您没有关系,可以视为是男生对您母亲的赠与,但是如果男生日后反悔,也可能会起诉您的母亲,要求她返还赠与的财产。如果您的母亲采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或者男生的骚扰影响到您的工作和生活,您也可以选择到派出所报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您是否继续和这个男生谈恋爱或者是否和他结婚都是您自己的自由,您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结婚配偶。根据《婚姻法》第3条的规定,您的母亲和父亲没有权利干涉您的婚姻自由,也不应该借婚姻索取财物。
另外,如果您的母亲以后更加过激,采用暴力手段干涉您的婚姻自由的话,就有可能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当然,任何父母都爱孩子,您的母亲和父亲可能仅仅是出于对您的关心和爱护,所以我建议您好好和母亲父亲坐下来谈一谈,把您的真实想法告诉他们,我想他们一定会理解您。

本人在同一公司工作六年多,现患心脏病,手术后需要休养一段时间。请问:我的病后休养期,最多是多长时间?休养期工资怎么算?医生建议,休养期过后,我还可以为本次生病续请病假?
A2:
答:您好!您所问的三个问题分列如下:
一、休养期是六个月。你在公司工作了六年多,依据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休养期为六个月;
二、休养期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在医疗期,你可以享受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能否续请病假,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因为,据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 第二条和劳部发[1995]236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法定期限。但期满后,是否同意续延假期,此时用人单位有自主权。对于特殊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期满仍需续假的,用人单位是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律师建议:你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用人单位的理解,妥善解决工资待遇及适当延长你的医疗期限。最后祝你早日康复。

同学寒假兼职自助餐厅服务员,遇到以下几个问题:1、工作时间原本为每天九小时,但是中午休息的时间还有客人,实际上工作十一个小时以上。2、过年不能回家,只多给一天工资(做满一个月2200)3、要求签合同,被拒绝。想问问怎样才能保障同学的合法权益?
A3:
答:您好!您的四个问题分答如下:
一、投诉方式: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二、增加工资:根据《条例》第九条、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被认定为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加班而没有落实有关待遇,经调查属实后劳动部门会要求增加工资或给予以经济补偿。
三、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大学生兼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尚有争议。据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按你介绍,你同学是在寒假期间兼职,区别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是按用工方的要求提供了每天九小时甚至还多的劳动,这也不属于利用“业余时间”,所以,律师认为,应按《劳动合同法》68条、69条的规定,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要求,双方对工作时间和报酬可以书面(或口头)约定,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因此属于劳动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对此争议颇多,建议你同学也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四、保密义务:根据《条例》的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对投诉保密是法定的义务,请尽管放心。
律师建议:大学生兼职俭学值得提倡,社会各方面也应当予以支持。应及时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反映,纠正用人单位的不当之举,为学生打工营造法治环境。

我二舅舅是个五保户,无儿无女。在14年的时候因为醉酒去世了。后来整理遗物,发现我二舅有几张银行的存折。但是有一张是某银行的定期存折,银行以需本人亲自办理为由拒绝兑付。给他们死亡证明及派出所开的证明也不兑付。请问这笔钱,我们家属怎么才能取出来?
A4:
答:您好!家属们首先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确定您二舅的法定继承人,然后所有的合法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最后持该份公证书到该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过户手续。
首先,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二舅没有配偶并且父母已经去世的话,就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就应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直接继承,也就是说二舅的兄弟姐妹是法定的继承人。
其次,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第40条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因此,二舅的法定继承人确定后,就需要所有的法定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过户手续。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各继承人对二舅的存款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对存款的继承权或继承份额发生争议,则无法办理继承公证。此时,持异议的继承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继承人的继承权和所留存款的各继承人应得份额作出裁判。继承纠纷诉讼裁判生效后,继承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过户手续。

事业单位扣除了工资里的住房公积金款,却不给职工缴纳公积金,也不跟职工说明原因。是职工查个人账户后发现的。单位这种行为算不算侵权?甚至违法?
A5:
答:您好!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据《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你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一并汇入专户。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如果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才可以缓缴。
律师建议:对于你的情况,可主动督促单位及时缴纳,否则,依据该《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公积金中心责令缴存,仍不交的可由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感谢值班律师:

吴世柱
(江苏南京)
感谢律师的认真解答
他们用时间、责任为我们奉献智慧
生活中多有不易
还好有他们为我们排忧解难
说法君也会在这儿搭好桥梁
(策划)王秀敏
(实习小编)黎意
(实习法务)苗秀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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