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啦噜,都说租房麻烦多,只是听说过没见过,这回自己遇上了!我有点生气!
央视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出门在外实属不易
要吃要喝还要维护权益
就想租个房子
干番事业
等着闷声发大财
谁知城里租房麻烦这么多!

朋友们还需谨慎谨慎再谨慎啊!
~一起来看今天的法律咨询!

A1:
您好!一般来说,出租人负有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此,维修租赁物的义务在于出租人。
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实践中对于租赁物内物品损耗是自然损耗还是人为损坏容易发生争议,建议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房东提前约定好针对租赁物内的物品损耗责任承担问题。
律师建议:您租的房子比较特殊,容易损坏的可能性更高一些。建议您更换租房或者在合同中提前约定租赁物内的物品损耗责任承担问题。
2
小区地上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和物业都承认),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物业单方说辞)。现在从外面进来一个经营车位管理的独立公司对车位实行收费(物业说和他们没关系表示不知道)地上按小时计,每天4元封顶,先到先停,无固定车位。地下车位按包月进行租赁。请问是否合法?目前入住率限制成立业委会。
A2:
您好!对于小区内,无论地上车位还是地下车位均由开发商与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决定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的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具体来说,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无论地上还是地下车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来决定归属,约定依据可以是房屋买卖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地面停车位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归业主共有。开发商如果未通过赠与方式将车位转移至业主,即所有权仍属开发商。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小区的地上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而地下车库里的车位则属于开发商所有,则无论是通过保管方式或是场地占用费方式收取停车费都是合法的。至于开发商是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还是委托车位管理公司管理,只要收费符合《物价法》的相关规定,即不存在违法的情况。物业或者车位管理公司如要重新规划车位,并收取停车费,需经业主大会同意,若成立业委会后可通过业主大会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车位。
律师建议:未成立业委会确实对你们不利,但你们可以与其他业主联合去找开发商协商,一般业委会出面与开发商协商比单个业主更有可操作性。同时业委会可以委托小区内车主或其他方面参考小区周围的停车库市场价,进行价格调查。
3

A3: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建议您找物业交涉,拿回装修押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居房一般是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而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物业公司无权单方面决定物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至于入户时是否要求缴纳装修保证金,是根据业主大会多数人同意通过的决定,或者是物业公司与小区的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决定的。合同上有业主装修物业公司可收取装修保证金,要收取装修保证金后入场装修,才属于合理行为。若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您和其他业主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大会要求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律师建议:您可以向价格举报热线投诉,物价部门会及时进行调查,并对违规的物业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若处理结果您和其他业主仍不满意,则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更好物业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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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Q4
您好,我在驾校交完报名费后,联系不上收费人,无法练车。去报名处询问,驾校的工作人员让找当初收钱的人,或者就让我再交一次费才能练车。请问这个事应该如何处理呢?他这样是不是属于严重乱收费了?
A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拿着缴费后的收据或发票到驾校处,表明自己已缴费的依据,要求驾校安排您练车。
驾校是交通局下属运管处驾培科管理和交警支队驾管科管理的。您在驾校报名交费时,收费的人应当给您提供收据或发票。如果对方不承认收过学费,可以向你们当地的交委维管处或工商局投诉。投诉前您首先要收集好证据,如收费的票据(有驾校盖章的或收费人签字的)、签定的培训合同(有驾校盖章的)等。如果收费人拒绝给您提供收据或发票,达到一定数额的还可能涉及诈骗。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建议:您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您是先去投诉还是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最好可以联系上当时的收费人,确保您是否已向驾校缴纳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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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刚考完四级的大学生。有一个公众号,利用大学生知识盲区和对四六级的迫切,每天签到和做任务,还需要交钱,说好完成任务后会退款。参加的大学生至少有两万人,最后只有不到一千五百人完成了任务,然而却迟迟没有退款,这种公众号举办的活动违法吗?怎样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帮住这些大学生!!
A5:
您好!这种以收钱为目的的微信公众号,通常需要谨慎对待。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很有可能是被骗了。
您和其他参加该活动的大学生需要积极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公众号这种收钱做任务的方式是否合法合理,因您的描述不是非常详细,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花钱购买英语学习资料等,则属于正常的行为,如果是一旦不符合他的非合理要求,就没收钱财的行为,很可能涉及诈骗。对于完成任务而没有退款的学生,建议向微信平台举报,或者向公安机关报警。虽然一个被害人损失可能不是很大,但是犯罪分子利用此途径诈骗的累计金额却非常惊人。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建议:作为一名大学生希望通过网络学习来获取更多的知识无可厚非,但两万多人同时被类似的网络平台诈骗,则需要引起每一位学生的重视。如果已经遇到这种情况,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权益。网络诈骗现在越来越普遍,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需要多关注法律基本常识,防止再次上当受骗。
感谢值班律师:

王雪薇(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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