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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为高校毕业生设“基层服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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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军)近日,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7年起,用5年时间招聘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大学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从事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主要指青岛市或区市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社区(村)等基层服务岗位,招聘对象为毕业3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青岛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服务期限最长3年,试用期3个月。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者,可通过社会自主择业或创业。

据了解,基层服务人员应发补贴按不低于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80%合理确定,按年度调整,并由承接主体为其缴纳“四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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