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半数岗位在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南京日报
原标题:超半数岗位在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我省将开发更多适合毕业生岗位
本报讯(记者 肖姗) 如何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将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培育高校毕业生新的就业增长点,开发出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确保“十三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年末总就业率达92%以上。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每年开发不少于45万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其中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岗位占比不低于50%,适合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创新、技术、管理工作岗位需求比例进一步提高。每年开发不少于2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每年组织不少于1000场岗位供需对接活动。
意见提出,我省将综合运用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岗位并接收高校毕业生。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制度,将招聘计划、招聘要求、招聘结果等按规定在网站上公开。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自主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积极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者纳入公共创业服务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扶持政策。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施展才华、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我省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考研加分、优先录取、学费代偿等优惠政策,对到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给予提前转正、高定工资等政策倾斜。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享受期满的,经考核可转为长期岗位。加大机关定向招录力度,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一般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级机关招录公务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
此外,我省还将帮扶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支持在各类新兴产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和各类新业态、新模式中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对毕业生暂时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可先接受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政府给予每月不低于上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