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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流浪狗之困,应推崇人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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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破解流浪狗之困,应推崇人道处理

近日,一则陕西省旬阳县官方发布的“群众每杀一条流浪狗可获200元奖励”的公告在网络流传。6月16日,记者从旬阳县委宣传部证实,上述公告确由旬阳县政府部门发布;公告自6月1日实施以来,尚未接到城区流浪犬只伤人或捕杀流浪犬只申报领奖的报告。(6月16日中国网)

据报道,出台该公告主要是为加强犬只管理,因当地曾发生多起犬伤人事件,犬只疫情防控压力很大。对于捕杀流浪狗,支持者和反对者所持的理由似乎都很充分。支持捕杀者大抵信奉“以人为本”的伦理起点,毕竟流浪狗的确给部分居民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反对者的终极伦理依据,则是人道主义伦理在动物界的延伸。

对此,@@新浪陕西发起相关投票,截至1816人参与投票时,认为“捕杀是最快捷低成本的解决办法”的占13.9%,认为“应建收容中心安排领养或安乐死”达77.8%,其余8.3%觉得“不好说”。可见,在一定程度上,大部分网友并不支持该政策。笔者认为,从生命平等的角度看,这个政策固然是极端的。控制流浪狗数量是好事,但不应采取粗暴的方式。况且,与其花资金奖励杀戮,何不寻找更人道主义的处理方式呢?

笔者认为,该政策还存在两个弊端。一是,万一有“狗贩子”借此变本加厉随意捕杀狗,若捕杀的不是流浪狗,谁来赔偿损失;二是,鼓励人们捕杀流浪狗,非专业的捕杀甚至会造成人员受伤,这就有悖于保护市民生命健康的初衷了。相关部门何不分析流浪狗从何而来、为何泛滥,再“对症下药”?

流浪狗一般是主人弃养、自主走失以及野生形成的,没有进行避孕措施的流浪狗会大量生育,带来伤人、扰民、传播疫病等问题,由此引发社会争议。一些发达国家在领养宠物狗的政策上十分严格,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流浪狗增加。比如,日本的养狗人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实行动物“终生饲养”制。

而在我国,关于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宠物领养和流浪狗管理的立法层级低,“科学养宠”“文明养宠”的意识不普及,这也导致了流浪动物越来越多。因此,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疫苗接种制、宠物登记制度、饲养应尽的法律义务,严格要求养宠物者照看好宠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流浪狗。

在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解决问题应尽可能理智、人性化。给每一只流浪狗合理的安置,使绝大多数流浪狗都有最好归宿,才值得世人称道。因此,可以由地方支出部分财政,结合爱狗人士的支持,成立流浪犬收容所,一定期限内若无人认领,则进行无害化处理。这样,既秉承了人道主义精神,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流浪狗伤人的两难处境。

文/黎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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